山东高考改革怎么给分
山东高考改革采用的是“3+3”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以及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科目中自主选择的3门等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等级考试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具体赋分方法如下:
等级划分:
考生的等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到低被划分为A、B⁺、B、C⁺、C、D⁺、D、E共8个等级。
比例分布:
参照正态分布原则,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A等级3%、B⁺等级7%、B等级16%、C⁺等级24%、C等级24%、D⁺等级16%、D等级7%、E等级3%。
赋分区间:
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91-100、81-90、71-80、61-70、51-60、41-50、31-40、21-30八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
赋分起点:
赋分成绩满分为100分,赋分起点为21分。
等级赋分制的目的是解决不同科目之间因难度不同而导致的分数不等值问题,使得选择同一科目的学生在相对公平的条件下进行比较。考生查询到的高考成绩已经是经过等级赋分后的分数,不需要自行换算。
建议考生在了解等级赋分制的基础上,认真准备各科目,争取在等级考试中取得理想成绩,以获得更高的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