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残障人士政策有哪些
高考残障人士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提供合理便利服务
视力残疾考生:可使用盲文或大字号试卷,免除外语听力考试,携带盲杖、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延长考试时间,优先进入考点和考场。
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允许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
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可使用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有特殊需要的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设立特殊考场
设立环境整洁安静、采光适宜、便于出入的单独标准化考场,配设单独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
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予以协助。
延长考试时间
使用盲文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50%。
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
优先安排
优先进入考点和考场。
其他辅助措施
提供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无存储功能的电子助视器等辅助器具或设备。
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
提供能够完成考试所需、数量充足的盲文纸和普通白纸。
这些政策旨在保障残障人士平等参加高考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考试。建议残障考生在报名参加高考前,详细了解并申请相关合理便利服务,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