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学202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依据”喀什大学宪章,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喀什大学学校代码:10763。
第三条学校有高台校区和新泉校区,地址:新疆喀什市学府路29号(高台校区)和新疆喀什市东城区学府大道380号(新泉校区)。
第四条喀什大学是国家机关、教育部批准、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学制和证书类型:本科四年(预防医学课程五年)、三年制大学学位。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通过考试,满足学校毕业要求,发布喀什大学文凭。符合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者,发布喀什大学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喀什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审查学校招生计划和政策,对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学校成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分省分专业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的重大事项。
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全日制本科普通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存在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喀什大学在普通本科和大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喀什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教育部严格执行、自治区条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开展,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第八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开放、市)招生,各省(区)统筹考虑、直辖市)高考人数、学生素质、区域分布等因素,结合近年源头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综合确定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各省(区)、各直辖市)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可报考各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查询。
第九条符合《2024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规定》相关条件者,可报考。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候选人,必须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相关要求及报考规定。
第十条教育部体检标准、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体检项目保障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和补充规定实施。
第十一条申请音乐、美术种类、艺术设计、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必须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相关专业统考证书,组织学校考试的省(自治区)、市政当局)候选人必须获得喀什大学艺术学校考试证书。
第十二条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专业统一考试。
第十三条“4+0”应用型本科土木工程主要的、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招生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各招生专业统一考试外语为英语,外语非英语的考生请认真填写。
第十五条关于普通专业考生录取
进档考生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按照“分数优先,按照“专业志愿”原则安排专业,无专业水平差异,文化课总分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和志愿者,等等;做义工的时候,同分排序规则及省(自治区)、自治市)有相同的排序规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规定同分备案排序规则的,理工科考生按数学分、理科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优先录取,文史类考生按语言分类、文科综合成绩排名原则是优先录取。在应聘者的专业安排上,尽量满足考生志愿专业,针对已申请多名志愿或同意调动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等级,尽可能安排相近或相关的专业。专业调整或退档不再征集候选人。如果生源不足,通过在线征集志愿者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
1个.艺术与科学,无限等级。
2个.以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和省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择优录取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省专业统考折算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
3个.组织校考舞蹈表演专业,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治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分数要求的基础上,择优录取是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校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按比例合成。
4个.音乐、美术学习、艺术设计、舞蹈表演专业,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折算后的专业课成绩各占50%综合得分,根据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换算后的专业课程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次;系数(系数=高考文化课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次;50%+专业考试成绩&;次;系数&次;50%。(系数=高考文化课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
5个.总分相同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与高考综合成绩同时出现,按照高考文化课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名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其他三个科目的总和。
6个.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录取后无需申请转其他专业。
第十七条关于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
1个.艺术与科学,无限等级。
2个.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考生高考文化课和省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省(自治区)、各直辖市)体育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择优录取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省专业统考折算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折算后的专业课成绩各占50%综合得分,根据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换算后的专业课程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次;系数(系数=高考文化课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次;50%+专业考试成绩&;次;系数&次;50%。(系数=高考文化课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
3个.总分相同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与高考综合成绩同时出现,按照高考文化课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名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其他三个科目的总和。
4个.按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录取后无需申请转其他专业。
第十八条若本国(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专业,仍不能通过网络征集完成志愿录取者,学校将对生源充足的省(区)协调调整未完成计划、市政当局)完成。
不十九条》部华文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所有招生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录取名单上报各省(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十一条喀什大学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共程序,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择优录取原则。
二十二条考生应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规定,考生在录取过程中违规行为造成的后果,候选人有责任。
第五章招生
二十三条持录取通知书录取的新生,按学校通知要求及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未能按时报名,请假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未请假或逾期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十四条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期内无学籍,保留录取资格的条件和期限按照高教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申请人应在保留录取资格期满前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入学手续,不合格,取消资格;非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十五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候选人信息和其他证明材料,与我的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行为,取消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3个月内进行综合审核,复试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合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医院确诊,需要在家休息,需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复试时发现学生作弊、偏袒、欺诈等,确定审核不通过,取消学籍;严肃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
第六章收费标准
二十六条喀什大学严格按照自治区《信价费字[2000]28号》文件执行(如国家和自治区调整收费标准,然后执行新规定)。本课程的费用:
1个.大学本科
(1) 科学:3500元/学年;
(二)文科:3100元/学年(外语专业除外);外语专业:3800元/学年;
(三)会计:3200元/学年;
(4) 医学:4000元/学年;
(5) 文科(音乐学、美术学习、艺术设计、舞蹈表演):6000元/学年;
(6) 运动:3300元/学年。
2个.专家
(1) 科学:3300元/学年;
(二)文科:2900元/学年(外语专业除外);外语专业:3500元/学年;
(3) 医学:3600元/学年;
(4) 文科(音乐学、美术学习、艺术设计、舞蹈表演):5500元/学年;
(5) 运动:3100元/学年。
第七章资助办法
二十七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奖助学金、国家学生贷款、勤工俭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资助标准如遇国家和自治区调整资助标准,执行新规)
1个.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人&;中点;年。
2个.国家励志奖学金:良好的品德、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中点;年。
3个.国家拨款:资助努力学习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平均补贴标准为3300元/人&;中点;年。
4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和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中点;年。
5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大学奖学金:资助努力学习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平均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中点;年。
6个.国家学生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7.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二十八条》部华文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学费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附则
不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喀什大学202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经上级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的招生制度、规定、公司章程等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受本协会章程约束。本章程公布后,上级有关政策或规定的变更,以上级最新政策或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假借我校名义开展招生培训、招生宣传、参与招生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三十一条本宪章受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喀什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998-2890007、2890003、2899350、2899208(注:以上咨询电话开放至7月5日,录取期间的咨询电话稍后将在学校官网公布)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11点:00-13:00,下午16点:00-19:00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998-2899055
喀什大学网址:网址://万维网.克苏.教育.cn
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网址:网址://xgb.克苏.教育.cn
邮政编码:844000
传真:0998-2890007
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