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一般的
第一条 高质量做好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级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专家级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学校类型:私人的、独立学院
层第二次评价:大学本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
蛇岭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社岭街道幸福村委会距长青公路15公里。
净月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福街道潭溪社区福福大道1595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征收标准
大学本科:
1个.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人/学年;
2个.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人/学年;
3个.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00元;
4个.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00元;
5个.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25,000元;
6个.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25,000元;
7.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人/学年;
8个.财务管理类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人/学年;
9.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25,000元;
10.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00元;
11.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25,000元;
12.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人/学年;
13.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25,000元;
14.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生/学年;
15.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25,000元;
16.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25,000元;
17.智能建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生/学年;
18.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25,000元;
19.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人/学年;
20.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人/学年;
21.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生/年;
22.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生/年;
23.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年2.5万元;
24.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人/学年;
25.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人/学年;
26.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25,000元;
27.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25,000元;
28.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人/学年;
29.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26,000元;
30.产品设计类学费标准为26000元/人/学年;
31.服装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生/学年;
32.剧情影视美术设计类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人/学年;
33.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26,000元。
升本专业:
每个专业的学费为每名学生每学年25,000元。
专家:
1个.酒店管理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人/学年;
2个.导游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4000元;
3个.空乘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人/学年;
4个.智慧旅游技术应用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4000元;
5个.跨境电商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人/学年;
6个.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人/学年。
学士学位专业: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
第三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通过考试,有资格毕业,本科毕业生来自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毕业生来自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大专(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第七条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包括国家奖学金在内的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拨款、国家学生贷款、国家对服兵役高等教育学生的教育援助、基层就业 学费补偿 贷款补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还,学校资助还设立了学校奖学金、新生入学补助金、勤工俭学、学费减免及其他资助政策,其中,每年设立100万元作为新生入学助学金,符合条件的新生可以申请,顺序根据新生儿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分为三个年级(特别年级免除当年所有学费、一等舱5000元/人、二等舱2000元/人);年度学校奖学金,获奖学生比例35%,学校奖学金分为四档(一等奖学金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四等奖学金200元/生)。
第八条 大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提出申请、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在原籍地申请学生信用助学贷款。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无力筹集学费和住宿费,注册时可用,优先通过学校开通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考学校,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适当措施支持。
第五章录取须知
第九条 新生入学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言考生,其他专业不限于外语。
第十条 批准的男女生招生条件
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条件要求
行政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
1个.变速比:按顺序自愿提交批次,原则上变速比应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原则上变速比应控制在105%以内。如省(市)、自治区)对备案比例有特殊规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实行移交原则。
2个.护理加分、丢弃物品:根据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市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3个.所有专业没有单科分数限制,无专业等级差异要求。
4个.一般录取原则:会计根据招生计划专业,以“得分优先,遵循自愿原则录取,直到满;其他专业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招生计划一:1 录取范围内按专业自愿排队《录取规则》。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录取政策按高考改革省份要求执行。
5个.艺术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同时,文化课成绩在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艺术类专业迎来考生首次专业志愿录取,招生时优先尊重各省艺术类的备案办法和成绩计算意见,内蒙古综合分数=文化课分数*60%+专业课分数*40%。如无明确指导性文件,排名将按综合得分=文化课得分(含关怀分)×60%+专业课得分排序择优。
6个.当进阶考生的同等分数相同时,普通考生按照单科顺序和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中国人、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序列,学科成绩高者优先;科学与数学、语言、外语、科学综合秩序,学科成绩高者优先。文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科,如果文化科目的成绩相同,按学科顺序和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中国人、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序列,学科成绩高者优先;科学与数学、语言、外语、科学综合秩序,学科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控制单元.教育.cn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蛇岭大学文化园距长青公路15公里(邮编:130607)
联系电话:(0431) 89811555、89811666、89811777
联络人:贾老师、邱老师、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