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为确保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进展顺利,维护高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高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一般的
第1条本条例适用于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共程序,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择优录取原则。
第三条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院名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校号 12819
第五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
第六条校级:专家
第七条学校类型:公立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组织
第八学院成立了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回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我校面向全国有关省(区)招收三年制专科生,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学院各省(区)专业招生计划以本省(区)生源为准、毕业生就业,结合学院办学条件科学编制,并通过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高校招生指南、通过高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示。
第五章录取
第十三条在同批次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备案比例查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区)招生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要求,高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基于文化测试分数,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招生政策和录取分数线执行。
(一)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根据“专业(专业)+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接受备案,根据考生高考及志愿录取总分,当没有足够的候选人第一次填写志愿档案时,从高分到低分,第二次填写志愿的考生将被录取。
(二)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个.根据全省志愿设置和备案录取原则。对于实施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符合相关省份备案规定,根据“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原则受理备案,当没有足够的候选人第一次填写志愿档案时,志愿者候选人从高分到低分招募。对于尚未实施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选择报考学校的考生优先录取,当第一次自愿申请没有足够的候选人时,重新录取第二选择的候选人,等等等等。
2个.学校招生和安排专业时,对于即将到来的候选人,采用“自愿清算”的原则,首位专业志愿者优先录取,当第一个专业选择无法满足时,安排第二名专业义工,等等等等。如果所有的职业愿望都没有得到满足,在进行专业志愿调整的考生中,按照与志愿相似的原则从高分调整到低分,不服从调整者将被辞退。志愿者之间没有等级差异,相关科目无成绩要求。
(3) 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各项加分计入总分,无单科要求。
(四)山东省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实施《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个别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规定》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五)艺术类专业报考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艺术类招生条例》与教育部、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外语要求:所有专业外语不限。
第十七条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贯彻落实《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六章退费标准和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大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费用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习医院通过奖、贷款、帮助、维修、免修及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和其他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确定,根据财政部、《山东省助学基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4]17号)省教育厅等5部门大学执行相关规定。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审核新生入学资格。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二级(人事)档案、电子文件、优待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反复比对,做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照片等信息与本人相符,哪里不一致,未注册。入学后,做好新生体检复习工作,对于隐瞒既往病史或发现与原体检结论不符者,具体项目填写《体检复查登记表》。通过审查,经查获伪造材料已取得考试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欺诈者和其他欺诈者,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颁发文凭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二十三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以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如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有任何不一致之处,服从国家及上级相关政策。悬而未决的事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山东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联系信息
联系地址: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1053
联系电话:0536-8187758、8187753、8187768
咨询QQ群:461549773、75254441
大学网址:https://万维网.sdvcst.教育.cn/
招生信息网:https://兆升.sdvcst.教育.cn/
巴士路线:
福岩山校区:潍坊火车站广场69、71、乘坐101路公交车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