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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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简章


肇庆学院2023个暑期高考招生条例

记录

第一章一般的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四回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入学体检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及审核

第八章收费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建议、监督申诉

第十一章按照法律规定

第一章一般的

第1条为保障学校暑期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肇庆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首选。学校招生工作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验收、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肇庆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0580

第五学校地址:

总部: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大道邮政编码:526061。

星湖校区: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邮政编码:526061。

第六条校级:大学本科

第七条学校性质:公立学院和大学

第八学校类型:全职

第九条学校当局: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证书:为了获得我们的学校地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结业)要求者,发布肇庆学院普通大专毕业(结业)证书。有资格获得学士学位,颁发相应学位证书。辍学生,视具体情况颁发在读证明或实地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建、学校教分配、招生委员会由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条例及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遵守学校的招生条例和实施细则,准备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试题规定,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督导组,监督招聘的全过程。招生期间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工作、上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回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录取批次:在广东省,特定于教师的课程本科提前批录取,其他本科专业本科批次录取省外分批录取见每个原籍省份、城市)宣布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生源所在省(区)为准、以市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储备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控制生源质量,解决因考生专业服从调整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预留计划将根据学校录取进度和专业实际情况使用。

第十六条通过广东省公费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独立学院专业组招生。原则上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并且必须得到候选人或候选人的批准(少于18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省粤东公募基金定向培训粤西及北部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协议,毕业后,培养计划来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进行面试、招聘,派送目标县(市)、区)迎新服务单位教不少于6年。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遵循教育部“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相关招生政策法规,符合开放性、公平的、正义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德、智、体、劳综合衡量,首选。

第十八条在每个省、市)招生委员会网上划定录取最低分数线,按广东省总类(史料类)、物理)、艺术和体育(包括音乐、美术种类、舞蹈班、书法、体育)类招生。广东省外招生科目详见生源省(区)、市)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报考我校广东省本科学位专业,计入高考总分必须通过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拔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资格考试科目。具体要求以广东省招生招生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区)、城市),学校可根据平行志愿备案规则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生源来源,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转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统考成绩已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在符合学校备案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成绩、志愿服务,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根据各省、市)备案细则出台后,专业录取要求如下:

1个.一般类(历史类、事物科学或者大量的美术作品、理科)专业录取,执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安排排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选择,如果职业满,然后一一核对学生后续的职业志向。当考生提交总分和排名相同的文件时,完成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或专业相关学科成绩较高者优先考虑。在没有排名或排名积分的省(区)、市)按单科和普通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科是中国人、数学、外语、综合艺术;科学是数学、语言、外语、综合科学。

2个.学校公费定向培训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排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安排排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选择,如果职业满,然后一一核对学生后续的职业志向。当考生提交总分和排名相同的文件时,完成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或专业相关学科成绩较高者优先考虑。

3个.录取体育和艺术本科课程,以高考文化成绩和技科统考成绩为准,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

(1)广东省体育文艺(含美术种类、音乐、舞蹈班、书法)专业录取,将优先考虑总分最高的候选人,备案总分排名倒数的考生再次录取。总分和排名相同的考生,录取是根据候选人在学术科目中的排名。

(2)广东省以外的其他省(区)、市)文体(含美术种类、音乐、舞蹈班、书法)专业录取,根据文件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候选人档案分数同时,将优先考虑具有高学习成绩的候选人,在学习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业成绩高者优先。

第二十三条当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学科录取原则,转入同一院校专业组有空缺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招生专业;不服从调整的考生,或拟转学但不符合专业空缺专业相关要求者,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日本人其他语言考生需慎重申请。

第二十五条关于加分或住宿的入学政策,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内蒙古普通班专业录取实施《招生计划一:1 录取范围内按专业自愿排队" 录取规则运动的专业不转换为综合成绩,以专业考试成绩作为备案录取的排序结果,并按下《专业志愿清零》择优录取规则。

第二十七条我们学校在广东、湖南、湖北、福建、重庆、海南、山东、浙江、河北等高考改革新省份选拔要求按公布的选拔要求执行。

第六章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本校录取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10〕2号)有关规定的实施。对于残疾考生,如果他能照顾好自己,满足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正常录取。

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各省(区)详见、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乙肝项目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检查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复试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适合在录取专业学习者,按关于

学籍管理规定,更改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及审核

第三十条我校暑期高考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学费的注册手续,逾期未登记,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入学后三个月内的新生,学生会被政治化、文化、健康和其他方面的审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审核相关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收费

第三十二条学校收费依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广东)发改价〔2016〕367号) 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广东发改委规定〔2024〕第10期)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语价格【2007]186号等待文件精神的执行。

1个.学费:文科类专业学费5050元/生·年;理科专业学费5710元/生·年;软件工程(广东省首批示范性软件院校)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园艺专业4560元/生·年;外语、体育类专业学费571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年。学费按学年收取,信用系统计费。

2个.住宿费:700-1500元/生·年(取决于住宿视情况而定)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国家学生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和其他学生援助措施符合教育部的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1个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拨款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个国家学生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原地助学贷款”学杂费最高贷款额度为12000元/生/年。

3个.学校奖学金

学校树立三好学生榜样、三好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每学年表彰和奖励表现突出的学生。

4个学校个人奖学金

学校每年都会要求学生参加国际、国家、省、由城市组织的学者、科技作品竞赛或文艺类作品、在体育比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或勇敢行事、社交实践、在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给予个人奖励。

5个学校勤工俭学

学校每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近千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利用假期和业余时间进行勤工俭学。

6个陈曦奖学金

香港慈善家陈曦先生捐赠100万元设立“陈曦奖学基金”,每年为每个二级学院颁发两个、三、品德优良的四年级学生,好成绩,无违纪违法,体能测试良好或以上的在校学生。

7香港福汇系列奖学金

香港福汇慈善基金会捐资设立福汇系列奖助学金。

8个崇明助学金

企业家杨国强先生设立的助学金,资助有需要的学生。

此外,二级学院也设立多项专项奖学金。

第十章招生工作建议、监督申诉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支持热线:0758-2716043

经过真实的:0758-2716010

电子邮件:zqxyzsb@zqu.教育.cn

学校网站:https://万维网.zqu.教育.cn

招生网站:https://zsb.zqu.教育.cn

第三十五条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监督学校招生,并受理相关投诉。

联络人:李老师;监察投诉电话:0758-2716246,2716326;经过真实的:0758-2716586。

第十一章按照法律规定

第三十六条章程肇庆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议通过,适用于肇庆学院2023个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本宪章受肇庆学院授权肇庆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如果本法规与国家和各省(区)相适应、城市)与,全国各省(区)、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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