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但
第1条 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高等教育管理条例》,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公共安全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原则,坚持全面考核、概述、首选,被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名: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英文名: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国家标准代号:11466。
第五 学校性质: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第七条 校级:大学本科,学制:四年。
第八 学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
第九条 我院牢牢把握“对党忠诚”、为人民服务、执法司法、从严治纪”总要求,坚持警察政治建设、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严格的警察,遵守公安高等教育法律、公安人才成长规律,加强党的教育、育才报国的使命与责任,坚持立德树人、铸魂育警,培养创新精神、化合物、应用型公安本科人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研究所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一条 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领导班子的带领下,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我院纪检监察部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督导。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按照《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聘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我院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按定向原则编制。根据省、自治区、市公安厅(局)、海关总署缉私局、中国公安局民航总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会同相关政策部门提出的对我院培养的公安人才需求,供当地公安机关就业和海关缉私部门就业编制、供民航公安机关就业、长江航运公安机关聘用省(区)、市)招生源计划。在,海关缉私部门就业招聘计划包括困难偏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招聘计划,具体来说,4个来自广西,拟聘用单位为东兴海关缉私分局、凭祥海关缉私分局、水口海关缉私分局、龙邦海关缉私分局;西藏 1,目标就业单位为聂拉木海关缉私分局;新疆2,拟聘用单位为喀什海关缉私分局、阿勒泰海关缉私分局。
招生计划适用于尚未开设公安学校或尚未开展本科阶段公安教育的省(区)、城市)倾斜,妥善送往困难偏远省(区)、城市)倾斜,并全面落实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由于公安工作的高风险、强应急、过载的特殊性,女生项目数量不得超过招生项目总数的15%。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已通过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上报公安部、教育部批准后,按省、市)招生考试机关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资格审查、面试、身体检查、体能评估要求
第十五条 资格。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该能考上当年的高考,并具备以下资格:
1个、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个、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个、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个、警务志愿服务,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刻苦学习,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工作和奉献精神;
5个、16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出生),未婚;
6个、普通高中毕业;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操守,符合公安类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政治要求;
8个、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相约公安高校招生面试、体格检查和体能评估标准。
第十六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有明确的籍贯。考生原籍地为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第十七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原籍地省级公安机关政治处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身体检查和健康评估。政治调查、面试、体格检查或体能测试结论不合格,不被录取。
第十八条 政治侦查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治侦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面试主要看报考动机、思想、思维能力、身体状况等,确定候选人是否适合在公安机关接受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第二十条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个、高度:男性 170 厘米及以上,女性 160 厘米及以上。
2个、重量:体重指数(单位:公斤/平方米2个),男性 17 岁.3 至 27.3 之间,17岁的女性.1 至 25.介于 7。
3个、想象:单眼裸眼视力为 4.8岁及以上。
4个、色觉:没有色盲,无色弱。
5个、外部的:不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偻,膝内翻股骨内侧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侧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没有完全丧失足底弓的扁平足,身体上没有影响功能的疤痕,脸上和脖子上没有疤痕,没有静脉曲张,无腋臭,在共性内、外斜不超过15度,没有嘴唇、腭裂或唇裂手术后明显疤痕。
第二十一条 申请民航公安机关就业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符合第二十条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还必须符合民航处《招考空警学员体检考核规定(修订)》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详情如下:
1个、50米跑。可测时间:1次,资格标准:男性≤9.2秒,女≤10.4秒;
2个、立定跳远。可测时间:3次,资格标准:男≥2.05米,女≥1.5米;
3个、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时间:1次,资格标准:男子≤4分35秒,女子≤4分36秒;
4个、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时间:1次,资格标准:男性 ≥ 9 次/分,女性 ≥ 25 次/分。
以上4项都要评估。在,3个以上合格,体能测试结论合格。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我院提前分批本科生招生录取安排。未被录取的候选人,不影响后续批次其他大学录取。
报考我校的考生,备案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招生批次的省(区)、城市),必须满足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四条 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行政管理部门本科招生要求,确定换档比。
第二十五条 政治调查、面试、通过体检和体能测试,符合我院转学要求的考生,学院实行“分数优先”录取规则,按照考生备案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存在专业水平差异。无法满足所有职业愿望的候选人,如果进行专业调整,录取由我校调整;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然后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我校进行招生和确定专业时,如果考生分数相同,那么同分排序规则为:
(一)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城市),文史类,比较考生的中文、数学、综合文科和外语成绩;理工科轮流比试考生数学、语言、综合理科和外语成绩;
(二)实施“3+3”综合高考改革的省(市),依次比较考生的语言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3个选修科目的总和、所选3个科目中单科最高分、所选3个科目中单科第二高分;
(三)实施“3+1+2”综合高考改革的省(市),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和数学成绩之和、语文、数学2科单科最高分、外语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重选科目单科第二高分。
第二十七条 我院在调档时,认定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加分。但是,如果同一候选人有多个保单奖励积分,只取最高分,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含)。我校按加分进行录取。
第二十八条 我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有特殊招生要求的省(区)、城市)入场规则是:
(一)实施“3+3”综合高考改革的省(市),报考公安专业(含公安、侦察、公安情报学治安管理、警务指挥与战术(特警介绍),下同)考生须选思政科目;报考公安技术专业(含网络安全与执法刑事科学技术刑事科学技术(视听技术方向)、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下同)考生必修物理、化学生物学 3 个科目中的至少 1 个。
(二)实施“3+1+2”综合高考改革的省(市),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偏爱物理或历史,重新选科必须选思政;报考公安技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物理作为首选科目,不限科目。
(三)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在招生计划1:1 个范围,按专业自愿排队入场规则。
第二十九条 我校公共外语课程不符合非英语语言开设条件,非英语语言的新生将被分配到低水平的英语班级进行教学。
第七章审查审查
第三十条 我校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检验申请资格复审、原产地审查、政治调查审查、档案审查、体检审查等审查审查工作。复试合格,被注册;不合格,取消资格。将有关情况通报省公安机关政治部和招生考试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 考生有以下行为,注册阶段发现,取消资格;入院前发现,取消资格;入院后发现,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资格、学位证无效,命令收回或没收;涉嫌犯罪,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1个、提供假名、年龄、国籍、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的、非法取得的文件、成绩单、荣誉证书等,欺诈注册、享受优惠政策;
2个、在综合素质评价中、相关申请材料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
3个、冒名顶替注册,被他人录取或获得优先资格者;
4个、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舞弊行为。
第八章 毕业与就业
第三十二条 我们学院学生在校期间身穿警服,佩戴学生证,实行警务管理。学生学习期限届满,达到我院规定的毕业要求,颁奖给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文凭;符合学位授予规定,授予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三条 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工作的意见》《关于改革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考培训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符合毕业条件且毕业后符合人民警察考试资格条件的学生,公安机关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均可参加统一招警考试。在,在当地公安机关就业,原则上应聘当地公安机关任职;海关缉私部门工作人员,只应聘海关缉私部门职位;民航公安机关从业人员,只应聘民航公安机关职务;长江航运公安机关聘用人员,只应聘长江航运公安机关职务。
统一警察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身体检查、通过体能测试和体检的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在当地公安机关就业,招录原则上以学生就业来源所在地公安机关为准。海关缉私部门工作人员,原则上录用到学生就业来源地对应的海关缉私部门;在,直属广西海关缉私处、西藏、新疆等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毕业生,招聘到相应的困难偏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民航公安机关从业人员,原则上由学生来源地相应的民航公安机关聘用。长江航运公安机关聘用人员,原则上招到学生就业来源地对应的长江航运公安局。
第九章收费标准和资助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我们学校的学费是:本科生6000元/年。住宿费于:四人间,1500元/年;六人间,1000元/年、1200元/年。
第三十五条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拨款、国家学生贷款、勤工俭学、难度补贴等渠道,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们学校还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在校期间,学生可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享受相应级别的奖学金。特等奖4000元/学期,一等奖1000元/学期,二等奖600元/学期,三等奖400元/学期。
第十章;随附的 但
第三十六条 招生联系方式
1个、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
2个、邮政编码:210023
3个、联系电话:(025) 85878735
4个、电子邮件:zsb_sl@163.com
5个、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公告及录取结果查询网站:
网址://万维网.森林警察.网微信公众号: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6个、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5) 83268322。
第三十七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招生中介工作。我校在全国没有任何联合办学。欢迎各界人士监督。
第三十八条 本宪章受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