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开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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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开大学招生简章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我希望能有所帮助。

南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南开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学校级别和类型:全国组织、教育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证书类别:所有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满足毕业基本要求,允许毕业,并颁发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于授予学位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条学校地址:学校合法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与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和泰达校区。

第三条 南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综合性大学、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双一流”重点建设大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教育部批准,南开大学2024年计划招收本科生4100人。南开大学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办学条件,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原则,以往年省招生计划数为准,结合近年各地学生人数、毕业生素质状况与就业,编制2024年省、专业招生计划。学校使用总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整各地统考在线生不平衡,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预订方案坚持集体决策,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投入使用。

第五条 招生范围:本科生面向全国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区)统一制定、各直辖市)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可报考各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查询。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南开大学,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查学校招生计划和政策,对本科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分省分专业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 南开大学招生办是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本科招生委员会、在本科招生领导班子的带领下,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九条 南开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坚持、智慧、身体、美丽的、劳动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原则,根据志愿者和文化检查的结果,公平竞争,公平录取。

第十条 南开大学设在各省(自治区)、市)招生计划和考生申请,确定班数和录取分数线,转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20%,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转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各省公示计划数的105%。

南开大学正在确定文件传输数量、录取分数线及专业课时安排,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认定、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家政策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积分均不适用于强基计划招生,以及未安排省级、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文工团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一条 根据非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南开大学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申请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南开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未完成的项目将征集志愿者。如果招募的志愿者仍然不足,剩余的计划将转移到学生质量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未填写南开大学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南开大学确定考生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候选人的备案分数(取备案分数的整数部分,下同)和职业志愿安排,候选人的职业意愿之间没有等级差异。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操作是根据备案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对录取范围内的考生进行排序,并根据考生志愿及招生计划,按分数高低顺序录取专业。不能满足所有专业意愿且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候选人将被撤回。

在申请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考虑语言、数学、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数学、三门外语科目总分相同,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根据单语科目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按专业顺序排列。如果还是一样,使用储备计划注册。

第十三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规则,考生选科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科范围要求。

第十四条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根据省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相应招生类型的招生控制分数线开展相应的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 南开大学推荐生、强基计划、大学专项、高水平文工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港澳台招生以教育部为准、州/省、自治区)招生办规定、我校今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信息开展招生工作。

第十六条 少数民族、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和国家专项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内蒙古自治区非平行志愿报考考生,参加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母语非英语的考生填写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的相关专业志愿,慎重考虑专业的英语水平要求。南开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英语考生。

第十九条:外语班推荐学生、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普通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电子商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学生,录取后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一条 在普通本科生中,医学院、哲学学院各专业只招收填写专业意愿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实施。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时,南开大学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候选人信息和其他证明材料,与我的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行为,取消资格。新生入学后,南开大学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3个月内进行综合审查,复试时发现学生作弊、偏袒、欺诈等,确定审核不通过,取消学籍;严肃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

第二十四条 南开大学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学生贷款、勤工俭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按照法律规定

第二十五条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详情请到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区下载文件《南开大学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查看。城管专业第三年可以去格拉斯哥大学学习课程,海外费用由学生自己承担,学费约为£10,000。南开大学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而不同,一般800-1200元/年。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执行新规。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开大学2024级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情况,南开大学将制定相应的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60365167,022-2350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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