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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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招生简章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我希望能有所帮助。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2024年暑期高考招生简章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 入学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报到与审核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助学金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申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暑期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首选。学校招生工作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验收、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英文名:广东理工学院-以色列理工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6410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锦屏区大学路241号;邮政编码:515063

第六条 校级: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

第七条办学性质:中外合作办学。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获教育部批准成立、引进以色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学校为以色列理工学院中国校区,严格执行以色列理工学院的学术要求和教学方法,英文授课。学校所有教师均由以色列理工学院根据其标准在全球范围内选拔聘用,旨在培养爱国情怀、全球视野、创造力、具有人文素养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八条 学校类型:全职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证书的颁发。学生在注册时注册:

(一)以色列理工学院学生情况;

(二)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在校生情况。

达到专业毕业要求并在规定年限内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发布:

(1)以色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3)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文凭。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建、由学校教师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条例及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遵守学校的招生条例和实施细则,准备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试题规定,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督导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督导组,监督招聘的全过程。招生期间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工作、上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第一批本科生或一、二批合并后的普通本科生)。

面向北京、河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18个省(区)、市)在第一批本科生或一、二本合并后的普通批次本科生,按普通高考录取模式,招生完全根据考生在高考中的成绩。

第十五条 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生源所在省(区)为准、以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储备不超过本科总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控制和需要增加计划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整等问题。

第十六条经教育部批准,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2024年开设的本科专业包括:

(1) 材料科学与工程。本专业完全按照Technion-以色列理工学院的学术标准进行培训和考核,国外专业名称是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2) 化学工程与技术。本专业完全按照Technion-以色列理工学院的学术标准进行培训和考核,国外专业名称是Chemical Engineering。

(3) 生物科技。本专业完全按照Technion-以色列理工学院的学术标准进行培训和考核,国外专业名称是Biotechnology and Food Engineering。

(4) 机械工程。本专业完全按照Technion-以色列理工学院的学术标准进行培训和考核,国外专业名称是Mechanical Engineering and Robotics。

(5)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专业完全按照Technion-以色列理工学院的学术标准进行培训和考核,国外专业名称是Mathematics with Computer Science。

(6) 化学。本专业完全按照Technion-以色列理工学院的学术标准进行培训和考核,国外专业名称是Chemistry。

笔记:以上中文专业名称来自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用于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高考志愿填报及学士学位授予。Technion-以色列理工学院授予英语学士学位。

在专业学习的过程中,在正常情况下,学生在读期间可在以色列理工学院学习一学期,也可申请以色列理工学院全球合作院校交流学习。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不同专业的学生,对应科目或选修科目要求如下表。最后,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委员会)审核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招生专业

文理分科的高考省(区、市)

“3+3”高考改革省(区、市)

“3+1+2”高考改革省(区、市)

材料科学与工程

理科

含物理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科

含物理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科

含物理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机械工程

理科

含物理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生物技术

理科

含物理

首选物理,再选

化学或生物

化学

理科

含物理或化学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遵循《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相关招生政策法规,符合开放性、公平的、正义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德、智、体、劳综合衡量,首选。

第十九条 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根据理科/物理类指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网上录取。

第二十条广东省内,高考总成绩中包含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水平选拔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水平资格考试科目必须通过。具体要求以广东省招生招生工作文件为准。在其他省份,考生高中水平考试成绩或高中水平考试成绩要求,原籍省(区)、市)以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区)、城市),学校可根据平行志愿备案规则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生源来源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整比例。

第二十二条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统考成绩已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在符合学校备案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成绩、志愿服务,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各省、市)备案细则出台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分排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安排排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选择,如果职业满,然后一一核对学生后续的职业志向。总分和排名相同的考生,考生高考数学成绩将轮流使用、高考物理单科成绩/理科综合成绩、招生依据高考外语单科成绩。

在没有排名或排名积分的省(区)、市)考生提交总分相同的文件,考生高考数学成绩将轮流使用、高考物理单科成绩/理科综合成绩、招生依据高考外语单科成绩。

第二十四条实施“专业群+学院”招生模式的省(区)、城市),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根据考生档案总分,由高到低调整至本院校专业群拟招聘职位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后台文件处理。

未改革高考的省(区)、城市),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根据考生备案总分由高到低调整录取计划中有空缺专业并满足相关专业要求;不服从调整的考生,或拟转学但不符合专业空缺专业相关要求者,后台文件处理。

第二十五条 开设理工科专业的学校,专业课程以英语授课,教学要求与Technion-以色列理工学院一致,良好的数学基础、英语能力强的候选人。参加普通高考录取模式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北京、黑龙江、山东、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考生,高考成绩必须到达生源所在省(区)、市公示第一批本科生)(首批合并省(市)为本科批次)招生控制分数线及以上,高考外语成绩须达到110分及以上,在,报考数学及应用数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100分以上。

经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学校2024年在广东、上海、河北启动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市)公布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成绩。

第二十六条 加分或考虑相关的录取政策,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加分适用于备案和专业分类。符合国家和省(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条件优秀的考生,同等条件学校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习成绩的要求,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残疾考生,如果他能照顾好自己,满足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正常录取。

各省(区)对校招专业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检查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复试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适合在录取专业学习者,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更改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报到与审核

第二十九条 学校录取的暑期高考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学费的注册手续,逾期未登记,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处理。

第三十条 入学后三个月内的新生,学生会被政治化、文化、健康和其他方面的审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审核相关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并执行。学费9.5万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如因学校建设发展相关条件发生变化,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出具的收费文件为准)。

第九章助学金政策

第三十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和其他学生援助措施符合教育部的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学校设有校长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新生助学金、优秀理工科竞赛奖学金、学术卓越奖学金、课外表现奖学金和许多其他奖学金,具体以学校公布的选拔办法为准。

第十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申诉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支持热线:0754-88077060

传真:0754-88077087

微信公众号: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招生办

电子邮件:招生@gtiit.教育.cn

学校网站:万维网.gtiit.教育.cn

招生网站:https://网站.gtiit.教育.cn/招生/

第三十五条 学校招生督导组负责督导、监督学校招生,并受理相关投诉。

联络人:易传平

监听电话:0754-88077073

传真:0754-88077034

电子邮件:uo@gtiit.教育.cn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适用于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授权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本法规与国家和各省(区)相适应、城市)与,全国及各省(区)、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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