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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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简章


记录

第一章一般的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四回招生计划

章节录取规则

章节入学体检标准

章节新生注册及审核

章节收费

章节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建议、监督申诉

第十章节按照法律规定


第一章一般的

第1条保护障碍我校暑期高考录取很顺利,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首选。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姓名: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家标准代号:13675

第五校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丰路6号

邮政编码:519088

第六条办学等级:大学本科

第七条学校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学校类型:全职

第九条学校当局:广东省教育厅

毕业证书:获得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结业)要求者,发布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普通大专毕业(结业)证书。有资格获得学士学位,发布相应的文凭。辍学生,视具体情况颁发在读证明或实地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十一条我校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建、学校老师、招生委员会由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条例及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我校招生与校友事务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遵守学校的招生条例和实施细则,准备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招生人员应该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规定,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我校成立了由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督导组,监督招聘的全过程。

我的学校招生期间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工作、上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回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我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其余专业在广东省本科批次。部分专业在四川、河南、贵州省首批本科生,其他省份录取批次以原籍省(自治区)为准、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十五条我校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学生所在省份(自治区、中央直属以市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储备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控制生源质量,解决因考生专业服从性调整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章节录取规则

十六我校遵循教育部规定“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中央直属市)招生办相关招生政策法规,符合开放性、公平的、正义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德、智、体、劳综合衡量,首选。

第十七条我校各省(自治区、中央直属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班、艺术类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经过上层入场考生

第十八条广东省报考我校的考生,计入高考总分3个普通高中学术水平选考科目地方相应的3 普通高中学历考试科目回答为了合格的具体要求以广东省招生招生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统考成绩已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在符合学校备案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及学校录取原则 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普通专业分类时,根据各省(自治区、中央直属市)备案细则出台后,执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分排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安排排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选择,如果职业满,查看测试学生后续专业志愿服务。总分和排名相同的考生,完成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美术同类专业录取中学科成绩采用省份美术检查结果。

美术班级专业录取,对于学生所在的省(自治区、中央直属市)备案候选人,以高考文化成绩和技科统考成绩为准,如果按照综合评分归档,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否则,根据以下计算公式计算综合入学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总得分=高考*40%+技能考试*60%。

如果总分、专业志愿者都一样,根据第一次手术后文化分数按排名入学率从高到低。

如果是文化课、专业课程、专业志愿者都一样,将优先考虑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候选人。

第二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 联合培养专业只招收没有单独专业组的省份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当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根据考生备案总分由高到低调整至我校同专业群中有空缺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我的学校作为英语的公共外语教学,语言不是英语的候选人应谨慎申请。

第二十五条关于加分或住宿的入学政策,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我校录取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10〕2号)有关规定的实施。对于残疾考生,如果他能照顾好自己,满足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正常录取。

各省(区)对校招专业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乙肝项目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检查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复试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适合在录取专业学习者,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更改专业或取消学籍。

章节新生注册及审核

第二十八条被学校暑期高考录取的考生,回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登记手续正确的逾期未登记,学校会考虑其自愿放弃入学处理。

第二十九条入学后三个月内的新生,学校会是对的新的政治、文化、健康和其他方面的审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的,学校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审核相关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章节收费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规定收取、执行广东省物价局相关文件。具体详见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目录或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

章节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我们学校有各种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及其他奖励、资助学生政策国家学生贷款、奖学金金子、助学金基金和其他具体的学生援助措施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我校特设新生奖励,对于高考成绩特别好的新生,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授予。

第十章招生工作建议、监督申诉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支持热线:0756-3622966

经过真实的:0756-3622558

电子邮件:录取@bitzh.教育.cn

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婊子.教育.cn/

招生网站:网址://入场.婊子.教育.cn/

第三十四条我校纪检监察工作审计监督办公室、监督学校招生,并受理相关投诉。

对联领带人们:谢先生

监听电话:0756-3622714

经过真实的:0756-3622714

电子邮件:jwoffice@婊子.教育.cn

第十章节按照法律规定

第三十五条这个章程取决于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讨论经过申请我们学校2023个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简章

第三十六条本宪章受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大学招聘出生和校友工作负责解释。如果本法规与国家和各省(区)相适应、城市)与,全国各省(区)、市)为准。

第三十七条这个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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