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职业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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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职业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简章

记录

第一章一般的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四回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节入学体检标准

第七章节新生注册及审核

第八章节收费

第九章节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建议、监督申诉

第十一章节按照法律规定

第一章一般的

第1条为保证学校暑期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广州东华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首选。学校招生工作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验收、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州东华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4362

第五学校地址:

总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水骏田路363号;邮政编码:510540

第六条校级:职业院校)

第七条学校性质:民办普通高校

第八学校类型:全职

第九条学校当局:广东省教育厅

毕业证书:为了获得我们的学校地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结业)要求者,发布广州东华职业学院普通大专毕业(结业)证书。辍学生,视具体情况颁发在读证明或实地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建、学校老师、招生委员会由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条例及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遵守学校的招生条例和实施细则,准备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试题规定,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督导组,监督招聘的全过程。招生期间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工作、上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回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生源所在省(区)为准、以市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章节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相关招生政策法规,符合开放性、公平的、正义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德、智、体、劳综合衡量,首选。

第十七条在省内、市)招生委员会按普通班(历史班、物理),艺术和体育(包括美术种类、广播电视导演、体育)网上分类录取单独指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八条报考广东省大专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分必须通过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拔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资格考试科目。具体要求以广东省招生招生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区)、城市),学校可根据平行志愿备案规则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生源来源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整比例。

第二十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统考成绩已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在符合学校备案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成绩、志愿服务,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一般类(历史类、物理课)专业评分时,根据各省、市)备案细则出台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分排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安排排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选择,如果职业满,然后一一核对学生后续的职业志向。总分和排名相同的考生,完成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艺体统考专业分类时间,根据各省、市)备案细则出台后,在候选人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执行得分优先规则,将优先考虑总分最高的候选人,申请总分排名最后的考生将再次被录取(。考生提交总分相同的文件,按考生排名录取。当候选人排名相同时,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当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根据考生档案总分,由高到低调整至本院校专业群拟招聘职位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

第二十四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言不是英语的候选人应谨慎申请。

第二十五条关于加分或住宿的入学政策,实施省(区)、市)招生办公布加分和加分。加分适用于备案和专业分类。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条件优秀的考生),同等条件学校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习成绩的要求,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章节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录取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10〕2号)有关规定的实施。对于残疾考生,如果他能照顾好自己,满足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正常录取。

各省(区)对校招专业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乙肝项目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检查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复试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适合在录取专业学习者,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改变专业或取消学籍

章节新生注册及审核

第二十八条被学校暑期高考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学费的注册手续,逾期未登记,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入学后三个月内的新生,学生会被政治化、文化、健康和其他方面的审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审核相关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章节收费

第三十条学校收费依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大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登记及住宿费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发展改革价格〔发〔2016〕657号)执行相关规定。

一般专业学费17800-19800元/生·学年;艺术专业的学费19800元/学生·学年;体育专业学费18800元/生·学年;住宿费2000-3500元/生·学年。

章节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学生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和其他学生援助措施符合教育部的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同时设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各类奖项,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有“绿色通道”、国家学生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拨款、校内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对于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会考虑给予适当的资助。

第十章招生工作建议、监督申诉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支持热线:020-87470138

传真:020-22693188

电子邮件:gzdhxyjy@163.com

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wxya.教育.cn/

招生网站:网址://万维网.wxya.教育.cn/zszx/索引.ASPX

第三十三条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办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并受理相关投诉。

联络人:张有瑞

监听电话:020-22693152

传真号:020-22693188

电子邮件:zyr7101@139.com

第十章节按照法律规定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申请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用书、高校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宪章受广州东华职业学院授权广州东华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如果本法规与国家和各省(区)相适应、城市)与,全国各省(区)、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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