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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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科技大学招生简章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相关招生政策法规,符合开放性、公平的、正义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基于高中学术水平考试成绩,德、智、体、劳综合衡量,首选。

第十七条 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网上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一般类(物理)、普通班(历史)、艺术(包括音乐)、艺术、舞蹈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广东省内,申请学校普通课程、专科水平的普通专业,必须是物理学、独立选择2个历史科目中的1个,在意识形态政治上、地理、化工、四个生物科目中的两个独立选择(简称“四个中的两个”),所有考试都需要成绩;且申请普通本科院校至少有2门学科成绩在C以上,申请高校普通专业,成绩至少有1个C以上。具体要求以广东省招生招生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广东省内,申请学校艺术(含音乐)、艺术、舞蹈)专业,艺术科目必须在通科(物理)或通科(历史)考试科目的基础上选修;文化科目至少有??2门科目成绩在D以上。

第二十条 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区)、城市),学校可根据平行志愿备案规则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生源来源,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转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统考成绩已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在符合学校备案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成绩、志愿服务,而我校的录取原则是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班(物理)、普通类(历史)专业分类,根据各省、市)备案细则出台后,贯彻“专业志愿者至上”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当综合总分(包括保单积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更高的优先级。当“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保单加分)仍旧相同时,按照以下原则安排:

一阶,语文和数学总分比较,更高的优先级;

二阶,比较单科语文和数学的高年级,更高的优先级;

三阶,比较外语成绩,更高的优先级;

第四位,普通专业按物理学选、历史分为两类,比较物理或历史的表现,更高的优先级;艺术与体育专业比较艺术科目统考成绩,更高的优先级;

五阶,比较两个重选科目中单科的高分,更高的优先级;

6阶,比较两个重选科目的单科第二高分,更高的优先级;

7阶,单科成绩相同者应同时申报。

第二十三条艺术(包括音乐)、艺术、舞蹈类)统一考试时的专业分类,按广东省备案规则放行后,在候选人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贯彻“专业志愿者至上”的原则,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总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提交总分相同的文件,按考生排名录取。当候选人排名相同时,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我校英语(中外联合培养)专业为学分互认专业,只有有专业志愿者的候选人被录取。

第二十五条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予录取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根据考生备案总分由高到低调整录取计划中有空缺专业并满足相关专业要求;不服从调整的考生,或拟转学但不符合专业空缺专业相关要求者,后台文件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和日语,英语和日语以外语言的考生慎重申请。

第二十七条 加分或考虑相关的录取政策,在每个省、市)落实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加分和加分。加分适用于备案和专业分类。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条件优秀的考生),同等条件学校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习成绩的要求,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异地招生原则按照本省公布的计划和有关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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