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我希望能有所帮助。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制定批准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法的通知》(闽教[202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630
第三条办学性质: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等职业院校
招生级别:职业院校)
第四条 学校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习方式:全职
学制:三年
第五条学校地址:福州市福清市景阳镇红星村桂山116号(香思岭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寿山校区)。
如果有新学校和住宿费,以我院官网为准。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学年) |
1 | 410303 | 畜牧兽医 | 6000 |
2 | 410301 | 动物医学 | 6000 |
3 | 410309 | 宠物养护与驯导 | 6000 |
4 | 410305 | 宠物医疗技术 | 6000 |
5 | 410307 | 畜禽智能化养殖 | 6000 |
6 | 470103 | 农业生物技术 | 6000 |
7 | 490101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 6000 |
8 | 490104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6000 |
9 | 4901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6000 |
10 | 420802 | 环境工程技术 | 6000 |
11 | 410103 | 现代农业技术 | 6000 |
12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000 |
13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6000 |
14 | 530701 | 电子商务 | 6000 |
15 | 5101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6000 |
16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6000 |
17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6000 |
18 | 5101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6000 |
19 | 410105 | 园艺技术 | 6000 |
20 | 410202 | 园林技术 | 6000 |
21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6000 |
22 | 440501 | 工程造价 | 6000 |
23 | 440502 | 建设工程管理 | 6000 |
24 | 540109 | 茶艺与茶文化 | 6000 |
25 | 440105 | 风景园林设计 | 6000 |
26 | 410204 | 花卉生产与花艺 | 6000 |
27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6000 |
28 | 530402 | 统计与会计核算 | 6000 |
29 | 530605 | 市场营销 | 6000 |
30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6000 |
31 | 530201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6000 |
32 | 410119 |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 6000 |
33 | 510203 | 软件技术 | 9000 |
34 | 510301 | 现代通信技术 | 6000 |
35 | 510213 | 移动应用开发 | 6000 |
36 | 410118 | 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 | 6000 |
37 | 530604 |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 6000 |
38 | 530202 | 金融科技应用 | 6000 |
39 | 530704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6000 |
第七条 我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八条 2024年我院新生住宿费,根据省发改委、执行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目前我院实行970、650、570、550元/年等标准。教材代理费统一招标,实际结算。
第四章入学
第九条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招生工作在高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共程序、择优录取原则。
第十条 招生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严格遵守“公、公平的、公平原则,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及各省市招生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制定的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主要录取依据为考生高考成绩并填写申请表,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录取以高考成绩为准,遵循自愿原则。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设置阶梯和梯度。
2。专业招生计划无法按要求填写,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招生计划可调整为我院未完全注册的其他专业录取。
3。所有专业外语不限,但是我们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4,根据学生所在省市招生部门的规定。
第十三条 我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立即向新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新生一经录取,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学校注册逾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我校按照学生学费的一定比例,拨付专项资金对学生进行奖助,实施“学费减免”、“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奖助项目;品学兼优、困难家庭学生,有资格获得国家助学金;贫困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 学生毕业证书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
第十七条 本章程及相关招生信息在我院官方网站上公布.fjny.教育.cn向公众公布。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和投诉、支持热线
投诉电话:(0591)38510319(纪委办公室)
支持热线:(0591)83420158、83420178(招生办)
传真:(0591)83420342(招生办)38510329(学院办)
官方网站:万维网.fjny.教育.cn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我院本年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以往招生工作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受本协会章程约束;如果此法规与国家或省份有关、城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相关政策不一致,服从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规。
第二十条 本院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人或个人报名、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