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同分数如何录取
在江苏省,当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录取规则如下:
同分投档排序规则 :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序:
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
普通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综合衡量 :
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果仍然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专业调剂 :
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调剂至所在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志愿优先原则 :
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投档,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如果同分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不同,则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相同,则按照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等依次进行录取。
特殊类型考生 :
对于体育类、艺术类等特殊类型的考生,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投档比例 :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进行投档。
一次投档原则 :
一个考生在一个批次里面只能被投档一次,如果投档不成功,则退档,该批次的所有志愿作废。
这些规则综合了考生的分数排名、各科成绩和志愿顺序来确定投档先后。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充分考虑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合理选择专业,以提高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