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24年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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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录取规则(2024年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班、艺术(美术)院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号13114,各省(自治区)学校招生情况、直辖市代码按省(自治区)顺序排列、直辖市)以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铭心中路26号

第四条学校概况: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先后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职院校育人50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50强”等荣誉称号。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于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一般专科文凭。

章节组织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为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分会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及其他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学生素质、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学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省级招生计划。审查后,分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招生计划(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计划数量等信息)以主管部门的审批和公告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符合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生需参加全省组织的普通高考。申请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必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考试。

第十四条 学校依托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要求,落实学校责任、省(自治区、市)招生部门监管的招生制度,坚持、智慧、身体、美丽的、劳动综合测度,公平地说、民众、公平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入学。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的规定执行、直辖市)实行积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分为理工科、文史、文体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直辖市)按高考改革方案有关规定招生。

第十七条 学校以省(自治区)为单位、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换档比。如果生源不足,参与向平行院校(含服从志愿院校)招收或抽取其他按规定自愿录取。

第十八条 进阶考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原则。

第十九条 进阶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1) 按“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原则,确定候选人的录取专业。

第一专业选择不能满足的考生,根据自己的第二专业选择确定,仍不满意者,按第三专业选择确定,等等。当候选人的所有职业愿望都无法满足时,专业调整的候选人,随机转入未完全规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撤回。

(2)在申请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1个.对于江苏、湖南等“3+1+2”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物理考生的首选是依次比较语文和数学两科的总和、数学、语言、外语、物理单科成绩、重选单科最高分;历史类考生的首选是依次比较语文和数学两科的总和、语言、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重选单科最高分。如果还是一样,参照综合质量评价,给个排名。具体分配方法如下:①担任学校学生干部、班长,加4分。② 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加2分;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加5分。③理工科专业学生或学科专业学生,省奖加8分,地市级奖励5分。④获得研究性学习的代表性成果,队长加5分,团队成员加2分。同一项目的获胜者将获得最高级别的评分。

2个.对于浙江、山东等“3+3”综改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和数学的总和、数学、语言、外语单科成绩、选修科目单科最高分。

3个.对于其他省份的候选人,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语言、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和数学的总和、数学、语言、外语、物理单科成绩;艺术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语言、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艺考成绩。如果还是一样,比较考生其他科目的最高分。

第二十条 专业不限制外语考生参加考试,但学校的公共外语班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审核通过后,学校发来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厅批准的标准执行(苏物价〔2014〕136号),学费按学年收取(币种):元)。具体收费如下:文科专业4700元/学年、工程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厅批准的标准执行(苏物价〔2002〕369号),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币种):元)。具体收费如下:1500元/学年(4人)、1200元/学年(6人间)、700元/学年(8人)。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审核不通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谁发现欺诈,所有录取将被取消。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立综合奖、勤奋、帮助、贷款、维修、减少、免补贴制度,实施国、省级、校级、社会(企业)等多层次奖励(帮扶)制度。全年稳定提供300多个勤工俭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提供完善的保障体系。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铭心中路26号,邮政编码:213164

招生咨询电话:0519-86331666

招生传真:0519-86331277

电子邮件:zsb@czimt.教育.cn

招生监督电话:0519-86331237

招生信息网址:网址://万维网.齐姆特.教育.cn/zsw/main.htm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已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为各类媒体摘录刊登章程内容,如果被误解,完整的招生条例以学校公布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历年招生政策、与公司章程冲突的规定,受本协会章程约束,原始政策、立即废除;在国家法律的情况下、规定、法规和更高级别的政策变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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