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大学2024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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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天津职业大学实际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供社会了解天津职业大学关于招生政策、法规和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大学

二、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校级:职业的

四、学校代码:11032(国标)

五、学校地址:

主校区:天津市北辰区漯河路2号

海河公园校区: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1号

社区管理与服务智慧医疗服务与管理、现代秘书、人力资源管理、幼儿教育、酒店管理和数字操作、商务英语旅游管理、空姐、烹饪技术与营养、海河园校区西餐专业,其他专业在主校区学习。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职业大学成立于1978年,原名南开大学第二分行、天津大学化工分公司,是全国最早的高等职业教育院校之一,是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2019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立项为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及专业建设计划一流A类建设单位。这些年来,学校坚持“德才育人”,“实力、实力、求新”的校训,以“服务为本,应用程序作为根,质量立场,“卓越”的办学理念,发扬“勤、实际的、团结、“创新”校风,打造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微”品牌。

学校现办学为“一校两区”办学,分为主校区和海河园校区,下设10个学院和3个教学部,超过 16,000 名学生。合理的校园规划,环境不错,设备齐全,生活便利,优秀的专业氛围。适用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计划招生。这些年来,学校受到表扬,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首届全国“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就业示范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高校优秀大学生就业组织”。荣获教育部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教学管理50强”,以及全国高职院校校长联合会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50强教学资源”。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学校招生决策的咨询和监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学生身份和社会需求,为全国各省(区)制定2024年、直辖市)各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批准的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名额,在规定时间内向各省(自治区)报送、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并报上级批准,对学生有好处、志愿足、录取分数线高的省(区)、各直辖市)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相关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收费标准。学费:普通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专业8000元/人年,空乘专业8000元/人年;住宿费:6人/间,1000元/生年。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校出具的新生报到须知。以上费用可能会有所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开放选择、公开程序原则;教育部和各省(区)实施、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公告的有关规定;主要录取依据以考生填写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准,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择优录取(执行第十五条)。入学程序,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候选人和社区监督。

第十条 高校志愿服务,录取以自愿优先的原则为准,即按照考生填写的高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先选择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只有当各省(自治区)、我校同批次最低控制线公布的第一志愿申请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以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录取,等等等等。实施平行自愿省份,录取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优先,即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按照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如果考生成绩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等等,直到最后一位专业志愿者。在候选人的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情况下,为了服从专业的调节器,可以调整到不足满专业;不服从调解者,做退档处理。专业志愿者无等级差异。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实行“专业自愿清零”原则。

第十二条政策加分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考生成绩相同时,比较汉语、外语、数学;理工科为了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更高的优先级。浙江、海南、山东、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粤、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须符合我校选修科目要求。归档结果相同时,按照分数相同的省市排名规则,专业录取;如果省或市没有特定规则对相同分数的文件进行排序,语言、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年级优先。(如果各省录取文件有同分录取规则要求,执行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天津市、上海、北京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公平起见、只是、开放原则,普通高考语文、数学、3外语成绩是录取的主要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首选。如果考生成绩相同,语言、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年级优先。(如果各省录取文件有同分录取规则要求,执行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美术) 班级录取规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全省(自治区)、各直辖市)凭高考艺术类专业控制线并通过专业联考或统考,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备案录取原则规定录取。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艺术类(美术) 录取专业无具体要求,录取依据申请人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入学考试或统考成绩相加。有相同分数的候选人,专业课成绩较高者优先录用,如果专业课成绩还是一样,中国人、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分数从高到低。

第十六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措施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空乘专业具体招生计划、申请条件、考试计划和录取原则等,详情请参考我校招生信息网站。

第十八条 天津市“中高职衔接体系技能型人才培养”项目录取学生,按照职业学校与中职学校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十九条关于录取专业的身体健康要求,行政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体检取消乙肝项目试验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二十条 非英语专业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采用英文授课,讲小语种的考生认真填写表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接收各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部门核对录取名单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通知。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时,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按国家政策入伍,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不能按时入学的学生,应该请假。未请假或逾期请假者,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除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名要求请参考学校新的报名须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办理入学手续,被注册。入学审查时发现学生作弊、偏袒、欺诈等,确定审核不通过,应该取消学籍。

    第二十四条 根据《天津职业大学学籍管理办法、“天津职业大学学生奖”、“天津职业大学《学生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等管理规章制度;按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学生。在,专业招聘的专业,第一学年按专业类别培养,第二学年,根据学生意愿,进行专业培训;实施转专业政策》天津职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学校奖学金占30%,助学金占20%。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同时,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解决暂时的生活困难。

第二十六条 完成规定学业,经考试符合毕业标准的学生,发布天津职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

第六章附件;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天津职业大学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公司章程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上报审查。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在哪里天津职业大学高职招生政策、与公司章程不符的条款,废除,均受本章程规定约束。

第三十条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职业大学顾问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写志愿时的参考,不属于入学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活动,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校无关。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万维网.台积电.教育.cn

电话:022-59671666;022-59671777

微信公众号:天津职业大学升学辅导

咨询QQ群:116039278;798594258

邮件:60586049@163.com

学校地址:

主校区:天津市北辰区漯河路2号(邮编:300410)

海河公园校区: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1号(邮编:300350)

纪检监察电话:022-59198848

 

 

                                    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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