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条例
第一章一般的
为确保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进展顺利,维护高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1条本条例适用于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共程序,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择优录取原则。
第三条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名: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国家代码:14193
第五学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文冬校区)
第六条学校级别和类型:办公室、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三章组织
第七条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设在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督导。
第四回招生专业和课程
第十条2024年我院拟面向山东、吉林、河北、山西、河南、安徽、内蒙古、甘肃、辽宁、四川、贵州、湖北、海南、福建、陕西、江苏等16省(区)招收三年制高职(专科)学生,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我校招生计划通过省招办、高校招生指南、通过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计划详见学院网站网址://万维网.sdcmc.教育.cn招生简章、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暨2024年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志愿指南。
第五章录取
第十二条在同批次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备案比例查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要求,落实学校责任,招聘监督制度,根据考生道德、智慧、公平的三个方面、只是、首选。
第十四条外语要求:外语专业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须改为我校公共外语。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考生体检要求:贯彻落实《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播音主持专业考生:①无肢体残疾,五官好,面部无明显异常。②身高要求:男孩合一.70米以上,女孩在 1.超过60米。
第十七条录取批次:山东省为正规批次,其他省份按各省规定的时间安排录取。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政策及指定录取分数线。外省分批录取按外省招生办统一安排依次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录取结果,考生也可登录我校网站查询。
(一)实施远程网上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和生源省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无需选修科目,落实相关省区备案规定,按照“专业(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模式接受备案,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和意愿遵循“分数优先”、自愿报名,当没有足够的候选人第一次填写志愿档案时,从高分到低分,第二次填写志愿的考生将被录取。
(三)未实施平行志愿服务的省区。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确定专业。首位专业志愿者优先录取,如果对第一专业选择的考生不满意,第二届专业志愿考生被录取,等等等等。当候选人的职业愿望无法满足时,有调整的考生将根据专业计划中的空缺职位进行调整,不服从调整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
艺术类专业报考原则、招生规则按照《2024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1个.我校不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我院艺术类考生按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联合(统一)考试成绩专业,认可省(统)考成绩。未组织省联(统)考的专业,我院认可的我院举办的艺术相关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专业考试证书。
2个.山东省播音主持班、艺术、文学总监、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实施平行志愿服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专业成绩综合评分70%、文化成就(含政策加分,下同)占计算量的30%;文学编导(采用统考成绩),复合分数占专业成绩的30%、文化成果占计算的70%;播音与主持(统一考试成绩),复合分数占专业成绩的30%、文化成果占计算的70%;话剧、影视表演(采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占专业成绩的70%、文化成果占计算的30%。
3个.山东省联考(共考)成绩获我院各专业认可,其余省份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认可联(统)试成绩或相关本科专业相应认可:
{A}笔记:对主要任务有疑问的考生,我们学校的解释。
(5) 确定入学资格时,候选人的各种奖励积分、扣分计入总分,无单科要求。考生享受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六)春季高考录取原则:按专业类别,同一批次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同年级考生,按专业技能排序、专业知识、语言、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不能满足所填专业意愿且不服从调整的考生,不予录取,根据提款流程。
(七)山东省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实施《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4年个别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规定》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八)录取结果公示渠道: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九)如本章程规定的内容与所在省份有关文件不一致,按照教育部及所在省份有关文件执行。
第六章其他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试或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资格。
第二十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费用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资助措施
学校通行证奖、贷款、帮助、维修、免修及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和其他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确定,根据财政部、省教育厅等5部门贯彻落实《山东省助学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4]17号)及相关校规。
第二十二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型: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以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如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有任何不一致之处,服从国家及上级相关政策。悬而未决的事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山东传媒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信息:
支持热线:0531-61326666;61326668;82940865 招聘传真:0531-82940865
大学网址:网址://万维网.sdcmc.教育.cn
招生办公室邮箱:电子邮件:sdcmc2008@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
邮政编码:250200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文冬校区)
邮政编码:2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