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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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规定已出台,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高专提前录取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及要求,为提前做好高职院校招生工作,制定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2790,浙江省代码:0066。

第三条办学层次和类型:专科(高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性质:办公室。

第四条 本校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言均为英语。

第五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 660名学生,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考生375人、个别考试招收285名考生,3年,详情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

人数

其中:面向普高招生考生

其中:面向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学费参考(元/年)

1

数控技术

20

20

6600

2

建筑工程技术

30

30

6600

3

大数据与会计

40

40

6600

4

工商企业管理

40

40

6600

5

商务英语

40

40

6600

6

工业设计

40

40

6600

7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械制造)

40

40

6600

8

新能源汽车技术

40

40

6600

9

计算机应用技术

45

45

6600

10

药学

40

40

6600

11

数控技术(切削机械师)

26

机械类26

6600

12

模具设计与制造(模具机械师)

26

机械类26

6600

13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现代学徒制模式)

40

其他类(汽车专业)40

6600

14

工程造价

23

建筑类23

6600

15

国际经济与贸易

25

外贸类25

6000

16

市场营销

45

商业类45

6000

17

机电一体化技术

40

机械类40

6600

18

电气自动化技术

40

电子与电工类40

6600

19

电气自动化技术(智慧物联)

20

电子与电工类20

6600

合计

660

375

285

注:2024年各专业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确定后另行公布。

第四章 报考对象与报名办法

第七条 报考对象:凡符合浙江省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均可自愿报名。

第八条 报名办法:

(一)统一网上报名。考生于2024年2月28日9:00-3月28日16:00期间,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tzvtc.edu.cn 或 http://zzzs.tzvtc.edu.cn ),通过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后无法调整或删除报名信息。

(二)入围测试名单生成。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对普高招生考生根据高中学考“3+2”指定科目成绩等级,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序,按专业招生人数的500%确定入围测试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入围测试名单;若某专业的报考人数未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500%,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入围。学校对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根据相应类别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合格者,全部入围。入围综合测试名单于2024年3月30日在学校招生网公布。

(三)进入入围综合素质测试名单的同学,须于2024年3月31日-4月6日16:00期间,通过我校网报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并通过支付宝扫码方式,向学校缴纳报名费140元/人,学校不接受现金缴付。

(四)未办理上述报名流程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已缴的报名费概不退还。

第五章 各环节时间安排

第九条 高职提前招生各环节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段:2024年2月28日9:00-3月28日16:00;

(二)公布入围名单:2024年3月30日;

(三)入围考生网上确认和缴费:2024年3月31日-4月6日16:00;

(四)测试时间:2024年4月16日(周日) 9:30-11:30

(五)测试成绩公布:2024年4月24日,

受理考生查分:2024年4月25日9:00-16:00;

(六)公示与录取时间:2024年5月6日前公布“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5月7日前学校将拟录取和备录取的考生名单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服务平台;5月9日-14日按省教育考试院“一档多投”录取规则完成录取;5月16日结束网上录取;

(七)5月17-30日学校和省考试院公示录取名单。

重要提示:进入“拟录取”和“备录取”考生,须于规定的录取时段,密切关注并跟进录取进程,千万勿错过录取院校的选择与确认。

第六章 综合测试安排

第十条 测试科目

测试实行普高招生考生与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分类命题、分类评价、分类分专业录取。普通高中考生重点考核职业适应性,中职考生重点考核文化素质,具体考察科目及权重如下表:

对象

综合素质测试

高中段学业成绩导入

总分

普高招生考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

高中“3+2”指定科目学考成绩导入100分

200分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文化素质测试100分

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导入100分

200分

第十一条 综合素质测试规则

(一)普高招生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考生高中段所学知识和技能,侧重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形式为笔试,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不设具体考纲,各专业测试内容如下:

专业名称

测试内容

数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业设计、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械制造)、新能源汽车技术

利用高中段所学语文、数学、物理、地理、技术等知识,综合考察考生的空间判断能力、专业基础相关科学技术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药学

利用高中段所学语文、化学、生物、技术等知识,综合考察考生药品相关的新闻类阅读理解能力、化学生物基础理论掌握和应用能力。

大数据与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商务英语

利用高中段所学语文、数学等知识,综合考察考生的经济常识基础、逻辑推理能力、运算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和解决经济活动的实际问题能力。

计算机应用技术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VB程序设计基础知识、输入输出、简单运算、程序结构与编程规范等技能。

(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测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参照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考试语文和数学大纲,测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语文和数学各占50分),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第十二条 高中段学业成绩导入规则:

(一)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考成绩导入。根据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实行“3+2”指定科目等级成绩折分直接导入,语数外3科和2门专业指定科目权重均为20分。专业指定科目依照考生所报专业类别为:

专业名称

专业指定科目

数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业设计、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械制造)、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物理、技术(往届生取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平均分)

药学

化学、生物

大数据与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商务英语

思想政治、地理

高中学考成绩等级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我校直接引用并进行成绩折算,无法查获的成绩等级概以0分计。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折算规则如下:

成绩等级

A

B

C

D

E

成绩折算

20

18

15

10

0

(二)导入单项考试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根据分考,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含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折算进口,满分 100 分 100 分,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没有职业技能测试结果的这篇文章0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体检符合“学校不得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将实行“不录取”。

第十四条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专业志愿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报名信息为准,提交后无变化。考生在“待录取”和“待录取”名单中只能出现一次。

第十五条综合质量检测后,学校按普通高中招生和个别考试方式招收考生,生成考生学校考试总分和专业分类,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统一遵循“分数优先+尊重志愿者”的原则,参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确定“录取”、“准备录取(含序号)”和“未录取”名单;“拟招生”名额按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的100%确定,“预备录取”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200%确定。

第十六条总分相同时,确定顺序:(1)根据中考成绩导入总分、综合质量检测;(二)普通高中录取考生以中考单科成绩为准:数学、语言、外语(其中商务英语外语专业、数学、语言)、专科成绩、其余5门中考单科成绩(单科顺序为:政治的、物理、技术、化学生物学、地理、历史);单独的考试招收理论知识的考生;(三)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终评等级、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学科专业及竞赛奖项。有相关选修课学分或高中相关选修课成绩优异者,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考试总人数小于或等于职业规划师人数时,按照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90%的考生比例,取整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没有“准备入学”的候选人名单;或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总人数大于计划人数但小于或等于计划人数的300%时,“拟录取”考生名单按计划人数的100%确定,剩余人数按90%的比例取整确定“准备入学”考生名单;或者专业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没有“准备录取”的考生,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第十八条 根据“一批多票”的规则,进入我校“待录取”的考生,全省统一公布的具体时间,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选择并确认我校为录取机构,网络未确认则自动放弃,缺项计划由我校《备考》考生按序号依次补上,直到满;“备考”考生按我校职位空缺顺序依次填补为“备考”对象,您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完成相同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择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全部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已被高职院校提前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条 学校成立高等职业教育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督办机构,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录取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自律有序推进。

第二十一条 学校遵循阳光招生要求,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六个公开”、“六不准”,不断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提前招生制度,学校考试内容科学设置,规范录取程序,强化安全考核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公报电话,主动接受省试、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公开性、公平的、只是。

第二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规定,具有下列之一的候选人,应如实记录在其考试诚信档案中。在注册阶段发现了以下行为,取消资格;入院前发现,取消资格;入院后发现,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资格、学位证无效,命令收回或没收;涉嫌犯罪,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1)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国籍、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的、非法取得的文件、成绩单、荣誉证书等,骗取注册资格、享受优惠政策;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方面、相关申请材料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

(3) 以冒名顶替者的身份注册,被他人录取或取得优惠资格;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九章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椒江市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学院路788号,邮政编码:318000

(二)咨询热线:0576-88656666、88660086、88660087、88660089

(三)监督举报热线:13757686856

(4)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tzzyjsxyzs)

(5)学校招生咨询QQ:800180636

(六)报名查询网站:

网址://zs.tzvtc.教育.cn 或 http://zzzs.tzvtc.教育.cn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历次招生工作政策、与公司章程冲突的规定,受本协会章程约束;如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有任何不一致之处,服从国家及上级相关政策。

第二十五条 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的,必须调整在线测试,测试内容、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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