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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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一般的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四回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入学体检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及审核

第八章收费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建议、监督申诉

第十一章按照法律规定


第一章全部的但

第1条为确保学校暑期普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与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首选。学校招生工作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验收、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名:{$}-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英文名: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中文简称:UIC,英文缩写:UIC)

第四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6401

第五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通路2000号。邮政编码:519087。

第六条校级:大学本科

第七条学校性质:中外(含内地、港澳台)合作院校。内陆:{$}香港:香港浸会大学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内地与香港共建的创新型大学。学校的课程已经香港浸会大学批准,在教育质量方面被接受香港浸会大学指导、评估和监测,英文授课。

第八学校类型:全职

第九条学校当局: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证:被学校暑期高考录取,获得我们的学校地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者,学校发的"{$}-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本科文凭。有资格获得学士学位,授予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辍学生,视具体情况颁发在读证明或实地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建、学校老师、招生委员会由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全面负责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条例、确定招生规模,调整学科招生计划,带领、督促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委员会还负责组织招生过程,并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信访工作、上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准备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处理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四回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学生所在省(自治区)为准、以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详细招生信息见学校招生信息网站。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总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控制和考生专业依从性调整需要增加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

(一)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列入第一批本科招生(在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合并省、自治区、直辖市纳入本科招生批次)。

(2) 广东省内,列入本科录取批次,亚历史、物理是根据考生的成绩选择的;同时,特殊类型综合评价提前批录取,亚历史、物理系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广东省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广东省考生综合评价录取报名办法、选择过程、录取标准按照我校《2024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执行。

(三)学校音乐表演专业列入2024年福建省艺术类本科A批、湖南省本科预批项目(艺术非平行组)、安徽省第二批美术、上海市本科文体A类分批平行班、浙江省第二批美术、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助学金、广东省首批艺术体育类本科院校招收艺术类考生。

学校各专业招生批次以所在省(自治区)为准、直辖市)招生办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办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符合开放性、公平的、正义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德、智、体、劳综合衡量,首选。

第十六条文件比例:

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区)、直辖市),学校可根据平行志愿备案规则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生源来源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整比例。平行分批志愿服务,已在我校备案的考生,英语单科符合要求、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试、如果您通过体检并接受专业调整,两者都不退档

广东省特殊类型综合评价提前批次录取无备案比例,为了参加我们的入学考试,广东省高考志愿系统中入学考试合格并填写我校综合评价志愿栏的考生,学校在特殊类型综合评价中提前分批录取。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本科批次的备案和录取。

第十七条普通专业入学要求:

在国内,广东省以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地方一线(本科批次省区市达到地方本科线),如果你符合学校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备案要求,学校根据考生意愿,按文史类(历史类)、科学与工程(物理)分类,根据考生总分和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正常情况下,申请总分相同时,高考成绩排名第一者优先。

广东省申请本科批次的考生,学校历史、物理是根据考生的成绩选择的,在正常情况下,申请总分相同时,高考成绩排名第一者优先。

在正常情况下,报考我校2024年特色招生高校综合评价志愿栏的广东省考生,高考成绩原则上必须符合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对于在我校入学考试中表现特别优秀的考生,高考成绩可放宽至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以下30分(含30分)。入学时,学校历史、物理以考生综合成绩为准,按广东省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我校入学考试成绩和高中学历考试成绩占总分的比例、招生考试要求及相关招生工作详见学校《2024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入学时,如果综合分数相同但不能同时被录取,然后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如果高考成绩也一样,然后根据我们学校的入学考试成绩、考生的高中学术水平考试成绩、按排名顺序报名。

第十八条在国内,广东省提前录取批次除外,普通专业分类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规则发布后,在考生达到学校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分排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安排总分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选择,如果职业满,然后一一核对学生后续的职业志向。内蒙古自治区也执行此规定。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调整录取计划中有空缺且符合专业要求的专业,否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普通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提交要求:

广东省除外,高考英语单科满分1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外国语言文学专业时,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申请其他大类或专业时不低于100分。此外,海南省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100分以上。

我校所有本科专业均以英语授课,非英语语言的候选人请谨慎申请。

第二十条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原则:

考生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音乐学专业省考。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批次艺术类本科文化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符合生源省市相关要求,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150分制)。

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若实行平行志愿备案,然后实现它的归档方法,根据备案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如果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自愿备案,在符合申请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招生计划,根据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等级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高考成绩÷文化课满分)×50%)×100。如果提交的成绩/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根据考生专业和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程成绩、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选??取(我校2024年在广东)、福建、安徽、上海、浙江实行自愿备案与准入并行;湖南省未实行志愿填报与准入并行。2024年各省市音乐表演专业备案办法以各省市招聘规定为准)。

我们学校在广东省、福建省、湖南省、安徽省、上海、浙江省、山东省等七省市正在招聘音乐表演类(器乐类)考生,招收的器乐种类有:钢琴、小提琴、大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巴松管、单簧管、双簧管、打击乐器、小的、大的、喇叭、长笛、长号、吉他。

音乐表演(声乐)专业仅在广东省招生,培训方向是美声。非美声考生请慎重申请。

音乐表演专业入学要求详见《{$}-香港浸会大学2024年联合国际学院艺术类本科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新高考改革省选课要求:我们学校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粤、重庆等高考新省市具体科目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或各省市招生办官方网站。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本科层次的考生,必须通过高考总分中包含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选拔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资格考试科目。具体要求以广东省招生招生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保单红利:享受奖金政策的考生,我校实行各省(自治区)各省、各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及积分值。加分适用于备案和专业分类。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大类、专业招生。UIC大类招生和专业分流工作以学生为本、义工至上、选才,原则上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完成专业确认,根据相关专业培养计划,让学生在第二学期开始专业学习。入学后学生可对各学科专业有深入了解,根据自己的兴趣、专业知识、学习情况,志愿填写和专业分流。学校各院系专业流评审组,出于个人意愿、个人能力、学业成绩、个人投资组合、个人陈述、小组面试、在教师评价的七大标准中,选择几项作为本大类招生的选择标准,综合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学校有专业转学政策。总体上,在大一的第一学期,学生可以,根据教务处时间要求,意向申请转专业。学校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教学资源,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部分优秀学生获准申请专业调整。普通专业考生录取后不得转读艺术类专业。艺术专业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普通专业。


第六章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录取考生体检标准和新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卫生部、中国残联、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教[2003]3号)。对于残疾考生,如果他能照顾好自己,满足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正常录取。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检查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复试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适合在录取专业学习者,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更改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及审核

第二十六条被学校暑期高考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学费的注册手续,逾期未登记,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入学后三个月内的新生,学生会被政治化、文化、健康和其他方面的审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学籍。新生入学审核相关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收费

第二十八条学费标准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并执行。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学费:每个学生每学年人民币 100,000 元

音乐表演课程学费:每位学生每学年人民币 120,000 元

住宿费:

双人间:6400元/生·年

三人间:4000元/生·年

四人间:3500元/生·年

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房型收费标准,按照新标准,费用详情请参考学校官网。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学校设立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详见学校《2024年UIC本科招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学校设立珠海本科新生学费减免政策,详见学校《2024年珠海UIC本科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校内奖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政府班级、教师和基于捐赠基金的奖学金,在学业上激励学生、社交实践、全人发展取得优异成绩。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拨款、一等奖、二等奖学金、国情国情国学教育优秀学生冯申军先生奖学金、许嘉璐全人教育奖学金、校长荣誉奖学金、院长推荐奖学金等)由学校本科生奖学金委员会根据学校奖学金具体规定进行评审。


第十章招生工作建议、监督申诉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756) 3620011、3620022、3620033、3620044

传真号:(0756) 3620047

电子邮件:录取@uic.教育.cn

学校网站:https://万维网.uic.教育.cn/

招生信息网:https://入场.uic.教育.cn/

招生微信公众号:UIC招生办

第三十二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监督、监督学校招生,并受理相关投诉。

联络人:罗老师

监听电话:(0756) 3620332

电子邮件:graceyanluo@uic.教育.cn


第十一章随附的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讨论通过,适用于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学校下发文件之日起施行。本章程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委员会所有。如果本章程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服从国家和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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