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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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细则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条例

保证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学生素质,维护高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招生考试文件,结合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实际的,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共程序、概述、择优录取原则。

第三条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被上级部门受理、纪检监察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代码:14319):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总公司位于甘肃省天水市,甘肃省兰州市设有兰州校区(招生专业以当年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条 校级: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学院性质:学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甘肃省教育厅。

第八条招生类型:概述、五年过渡期、职业教育、普通高考、单次考试。

第九条 学习形式和学制:全日制三年

第十条 办学理念:知识与能力的统一,敢为人先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以党委书记为组长成立,院长、分管副主任由副组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主要工作职责是:行政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及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决议;制定学院招生条例和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制定高校招生政策,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招生工作;讨论决定重大招生事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

第十三条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各省招生办或教考院的统一领导下,“各院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学生综合评价,概述,按“志愿者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是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所有招生计划均为统一招生计划,严格落实省教育厅下发方案,并通过省级招生部门、高校招生指南、高校招生网页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考生体检要求以教育部要求为准、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实施。

第十六条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比例阅卷考生档案。

第十七条报考我院的考生名额满额时,学院将根据学科和年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直至指定招生计划完成。当候选人不足时,学院将根据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 专业志愿的分配按照考生填写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对应专业录取。当考生成绩相同且专业全部被录取时,将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对应的专业课程(语文或数学)成绩进行第二次排名,等等。当应聘者的成绩不能满足所填写的职业意愿时,如果候选人服从专业调整,学院根据考生备案成绩对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高分低分调整,直到满;如果候选人不服从专业调整,教师可能不承认,做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公布实施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专业在线生缺口较大时,以免资源流失、规划浪费,尽量满足学生的意愿,提高计划执行效率,在总体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各专业招生计划名额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减少学生专业,增加生源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优先录取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学院同意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关于备案加减分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学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 招生监督和违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积极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开展,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保障各项考试及录取的顺利完成。

第二十六条 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虚假申报的、隐瞒或伪造、修改相关材料,欺诈罪、以作弊等方式违纪违规帮助考生取得招生考试资格,一旦验证,严格办理相关证件,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和录取资格。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 资格审查。录取后的考生,需要身份证原件,学院将对考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审核。

体检或资格复试不合格者,休学或退学按有关规定办理。

注册或考试(测试、评估)与冒名顶替者、伪造、违纪违规考生,学院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报主管机关批准。

第二十八条 学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规定执行、甘肃省物价局、执行甘肃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学费4500元/人/年(电子商务和人力资源管理两个专业学费4200元/人/年)。

第二十九条资助政策和程序

学院建立“绿色通道”制度,被学校录取、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院须先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可享受以下奖励及资助政策:

1个.国家奖学金。表彰全日制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8000元/人/年。

2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全日制学生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00元/人/年。

3个.国家拨款。资助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约占学生总数的25%,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

4个.大学奖学金。教师从职业收入中分配的资金以不同的方式授予。

5个.爱心助学金。学院从营业收入中拨付的资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采取不同形式分配。

6个.学生起源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原籍地享受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

7.兵役国家教育基金。与入伍对应的义务兵役、直接招为士官、退学返校或入学学生的学费补偿、国家学生贷款偿还、减免学费,每人每年4200或4500。

第三十条 大专专业规划、招生专业等详细信息可查阅当年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目录》、查看学院网站。

第三十一条 学院专业教学不要求使用外语

第三十二条 通讯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钦州区赤玉路107号

邮政编码:741001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938―8361482

大学网址:网址://万维网.wxya.教育.cn

教师招生办公室网址:网址://zsjy.wxya.教育.cn

教师招生办公室电子邮件:gsjdxyzsb@163.com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学院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受本协会章程约束;如本章程与国家或甘肃省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服从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规。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阐明:本章程每年根据教育司要求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计划源系统、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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