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照顾分怎么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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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考照顾加分政策主要针对以下几类考生:

烈士子女:

加2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加1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加5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

加5分,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

加5分,加分对象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报。确有特殊原因的普通高考考生,可在高考补报名时一并申报。

注意事项

加分对象:

加分政策仅针对上述特定条件的考生。

加分分值:

不同条件的考生加分分值不同,烈士子女加20分,其他条件加5分。

申报时间: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使用范围:

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仅面向省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建议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了解并确认自己的加分资格,按规定流程进行申报,以确保高考录取时能够顺利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