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高三怎么办休学手续呢
办理高三休学手续的流程如下:
提出书面申请
由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病历、主治医生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建休证明、电脑打印的原始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学籍管理员填写休学呈批表,班主任、校医、教务(导)主任、校长亲笔署名签章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休学呈批表的署名签章必须分清责任人,严禁代签、冒签,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教育主管部门从收到休学申请之日起,指定该生到定点医院复检,经核实后十个工作日内给予学校能否休学的明确答复。
办理休学手续
学校接休学批复后,通知学生监护人,同意该生休学,休学时间从伤病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缺课起始日计算。休学期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之后在网上进行休学操作,并提交教育局审核。
休学期满后的处理
休学期满,由学校提交教育局审核回复学生网络电子学籍。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报批后,续办休学手续。休学批复应留在学校作存档之用,作为学生的学籍档案保存五年,不得遗失。
复学申请
休学满一年,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办理复学。学校带康复证明材料(精神类疾病可出具鉴定报告)及《休复学审批表》到教育科审核,签字盖章后带回。学校在学籍管理平台提交复学申请,上传《休复学审批表》照片,并提报教育主管部门网上核办。
建议:
高三学生休学需严格审查休学的必要性,特别是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才可以申请。
休学手续较为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建议提前咨询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确保材料齐全、流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