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会加在哪些省份
以下是一些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
北京市
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学生等可获得补偿性加分,加分上限为20分。
上海市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
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加分。
省级应届优秀学生加分。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应届生加分。
贵州省
烈士子女加分从10分调整为20分。
退役军人加分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分10分。
“三侨一台”加5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吉林省
烈士子女加20分。
退役军人加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三侨一台”加5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云南省
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加10分。
边疆县及执行边疆县政策的考生加10分。
世居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农村彝族壮族考生加5分。
高寒山区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比例约为40%。
山西省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分。
广东省
烈士子女、退役军人、台胞子女考生、军人子女、“三侨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
湖南省
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及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5分。
辽宁省
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
河北省
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县参加高考报名,且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阶段连续3年完整户籍、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方具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
内蒙古自治区
享受政策性照顾的高考生涉及13个类别,其中思想政治品德事迹突出及受到全国、内蒙古自治区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的应届毕业生,高考录取时将增加10分投档。此外,两类考生可加20分并具备保送资格,三类考生可加20分但不具备保送资格。
浙江省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四川省
部分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最高能加到50分。
这些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涵盖了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等多个群体,加分分值从5分到20分不等,具体加分条件和项目因省份而异。建议考生和家长详细查阅所在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