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高中是按什么招生分
县级高中的招生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属地招生原则 :
地处县域(含县级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例如,阜城三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含市直)应在阜城三区范围内招生。
指标到校政策 :
省示范高中80%的招生计划应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招生对象 :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
录取方式 :
录取时按照不低于当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综上所述,县级高中的招生主要依据属地招生原则,优先录取本县域内的初中毕业生,并通过指标到校政策确保一定比例的优质教育机会公平分配。具体的招生名额和录取分数线会根据当地教育部门的规划和政策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