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柔性引进办法有哪些
大学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引进对象
通常是在省内外本学科或技术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的高层次人才。
基本条件
学术造诣深,取得显著成就,能对学院事业起到积极作用。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团结协作精神,愿意为学院工作做出贡献。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
工作形式
不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定期或不定期来院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每年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柔性引进人才需实质性承担具体工作任务
如指导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
聘期
一般为1至3年,可续聘。
工作职责
指导申报高层次工程。
参与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工作。
引进原则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高校不追求人才的永久所有权,而是希望人才能为其所用,通过灵活的工作安排和合同约束,实现人才资源的共享和高效利用。
户口不迁、关系不转:柔性引进的人才不必将户口迁入学校,也不需要将人事关系转入学校,这为人才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双向选择、合同约束:引进人才和学校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需求和条件进行双向选择,并通过签订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需引进、择优推荐:高校根据自身的学科建设需要和师资队伍建设需求,有针对性地引进人才,并优先考虑那些具有较高学术成就和声誉的专家学者。
以岗聘用、合同管理:柔性引进的人才通常会被聘为特定岗位,如特聘教授等,并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和绩效进行管理和考核。
管理考核
对柔性引进人才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这些柔性引进办法旨在吸引和充分利用校外高层次人才,促进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同时保持人才的灵活性和高效利用。各高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人才引进政策和措施,以实现人才资源的最佳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