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规定第17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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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日语的有效性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附件“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第17条规定:“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这条规定的存在,说明了日语等语种和英语一样,都是教育部官方认可的高考外语,在高考成绩中具有同等的效力。

高考外语的选择

2021年,教育部印发了《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其中第17条规定:“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而家长和考生只关注了英语,而忽略了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这六门外语是可以在高考填报时可以自由选择的。当然报名前学生、家长和老师需要沟通好,确定是否需要用日语高考。

外语语种的明确

根据教育部2020年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当中,明确了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学校自主选择第一外语语种。

同时,在教育部发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当中,在第17条明确规定了:“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总结

综上所述,高考日语作为教育部官方认可的高考外语之一,具有与英语同等的效力。考生在高考时可以从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这六个语种中任选一个进行考试。因此,对于有日语基础的学生来说,选择日语作为高考外语是一个可行的选项。建议学生在报名前与家长和老师充分沟通,明确自己的语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