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全理改了什么
新高考改革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选科方式
取消文理分科,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学科优势和高校专业要求,在物理、历史中选择一门作为首选科目,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两门作为再选科目。
考试科目与模式由原来的语文、数学、外语加上文综或理综,变为语文、数学、外语加上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
招生录取模式
改革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建立“两依据、一参考”的新机制,即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志愿填报方式由原来的院校加专业,变为院校加专业组,学生填报的是符合选科科目要求的专业组。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调整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择性,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组织、考试对象、考试安排、成绩呈现等。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考科目,合格性考试在高二、高三期末各组织一次(含补考),为高中毕业的依据;选考科目考试时间为高考结束之后,选三科考试计入高考总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
建立和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综合素质评价不仅用于自主招生,还将作为高考录取的参考。
外语考试
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
上课方式
传统的固定班级授课模式将转变为走班教学,以适应不同选科的需求。
这些改革旨在扩大学生的选择权,满足学生的专业取向和兴趣爱好,逐步打破单纯以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社会公平,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考试招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