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高考成绩由哪些组成
高考成绩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统一高考科目成绩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
外语科目通常包含听力考试,分数为30分,笔试部分为120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每科卷面满分分值均为100分。
物理和历史两门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四门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面试成绩 (针对部分特殊专业或艺术类考生):
面试成绩是指学生在高考中参加的面试或口试环节的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主要指体育、艺术、创新学分等考试科目的成绩,按不同科目加权计算,一般不超过100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的高考考试科目、设置、分值和加权计算方式可能存在差异,但上述构成部分是通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