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细则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 校级:高职(专科)第四条办学性质:公立第五条学校类型:第六条综合性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制:全日制第七章教育部学校代码:12051 第八条 学校基本情况: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立的综合性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玉泉路17号。学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高职院校就业示范单位、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学院和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学校占地面积1574亩,校舍建筑面积64.8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 163.超过 10,000 册。专任教师86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297人,国家高等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专家7人,教育部高职院校评估专家4人、湖北省名师1人、楚天能手28人,100多位客座教授。学校建有国家级示范专业点、5个国家骨干角色、8个省级品牌特产、16个校级精品专业。9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6门省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在湖北省同类院校中排名第一。超过 18,000 名全日制学生。第九条学历证书的颁发:为了获得我们的学校地位、已超过学习期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我校普通大专文凭,学信网可以查询。第十条招生计划: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及其他条件,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学生素质、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学校省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各省(区)、各直辖市)招生部门向社会公示。第十一条收费标准:学生需要支付学费才能入学、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第十二条外语要求:无外语要求,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被学校录取后将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授课。第十三条男女比例:没有要求。第十四条体检要求:我校行政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10〕2号)体检规定。新生身体健康状况以入学后体检复核为准,复试不合格或体检弄虚作假的考生,一旦被发现,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我校实行远程网上招生,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原则,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首选。1个.变速比:按各省(市)、根据自治区招生政策要求和生源地,确定转学比例。2个.如何申请志愿者:平行自愿备案省份,第一轮申请的候选人将被优先考虑,如果第一轮申请的学生不够,可以接受征集志愿的候选人。非平行自愿备案省份,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优先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的学生不够多,接受不是第一选择的候选人。大学志愿者之间没有等级差异。3个.处理要点: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政策,根据加分后的分数,转成绩,确定专业。4个.普通专业录取办法:普通专业(类)按照“分数优先”和“所有转专业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向的考生)”的方式确定专业。备案结果(备案结果是否包括加分注意)、排名,由各省招生部门统一监管),高考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一样,依次比较语言、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优先。备案成绩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当报告中填写的职业理想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学校将对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整,直至名额满为止;不能满足所有职业意愿,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做退档处理。5个.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根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美术招生录取细则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6个.其他相关规定:新高考改革省份执行新高考改革方案招生条例。第十六条 助学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助学政策,建立了完善的教育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子长大成人。1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3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到家庭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学生信用助学贷款。4个.学校统筹安排勤工俭学岗位。5个.“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暂时没有办法筹到足够的学费、住宿费,您可以先通过“绿色通道”注册报名,录取后,学校将根据核实困难给予相应补助。第十七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以省招生部门统一公布为准,我校招生信息网将实时更新发布。第十八条 咨询联系地址:湖北省孝感市玉泉路17号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2000 大学网址:网址://万维网.乙肝.教育.cn(学校官网)https://zs.乙肝.教育.cn(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部: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12-2868616 2868615 2868612 2868212 传真和电话:0712-2868613咨询QQ:800087170 第十九条 本招生办法由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