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轻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简章
头记录
第一章一般的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四回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入学体检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及审核
第八章收费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建议、监督申诉
第十一章按照法律规定
第一章一般的
第1条为保证学校暑期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首选。学校招生工作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验收、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0833
第五学校地址:
广州新港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邮政编码:510300
南海校区南区:佛山市南海软件科技园万锦路;邮政编码:528225
南海校区北区:佛山市南海软件科技园信息大道中段;邮政编码:528225
第六条校级:职业院校)
第七条学校性质:公立学院和大学
第八学校类型:全职
第九条学校当局: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证书:为了获得我们的学校地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轻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结业)证书。辍学生,视具体情况颁发在读证明或实地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建、学校老师、招生委员会由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条例及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遵守学校的招生条例和实施细则,准备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试题规定,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督导组,监督招聘的全过程。招生期间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工作、上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回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生源所在省(区)为准、以市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学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广告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请参考学校招生网站。
第十七条学校商务英语、软件技术专业和华南师范大学英语专业(职教教师)、网络工程(职教教师)专业联合开展“三二段提升协同育人工程”;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精细??化工技术与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联合开展“三两提档协同育人工程”;肇庆学院食品智能加工技术专业与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联合启动“三两段提升协同育人项目”。学校“三二分院升级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暑期普通高考招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录取,独立学院专业组招生,个人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照五年人才培养计划要求,完成三年高等职业教育,所有考试都通过,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取得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实验班学生通过转学选拔考核进入相应本科学校进行为期两年的试点学习,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获得相应本科学校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相关招生政策法规,符合开放性、公平的、正义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德、智、体、劳综合衡量,首选。
第十九条在省内、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录取控制分数)在线分类。
第二十条报考我校广东省招生专业,必须通过高考总分中包含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选拔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资格考试科目。具体要求以广东省招生招生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区)、城市),学校可根据平行志愿备案规则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生源来源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整比例。
第二十二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统考成绩已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在符合学校备案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成绩、志愿服务,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普通专业分类时,根据各省、市)备案细则出台后,贯彻“专业志愿者至上”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和排名相同的考生,完成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
在没有排名或排名积分的省(区)、city) 来处理相同的点:根据省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广东省美术统考专业分类是什么时候,按备案规则放行后,在候选人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贯彻“专业志愿者至上”的原则,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总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提交总分相同的文件,按考生排名录取。当候选人排名相同时,完成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
外省美术统一考试专业评分时,根据各省、市)备案细则出台后,在候选人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根据高考文化成绩技术考试成绩的40%和60%计算总分,根据报送考生档案“专业自愿优先”的原则,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果总分相同,学业成绩高者优先。
第二十五条当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根据考生备案总分,由高到低调整录取计划中有空缺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考生,或拟转学但不符合专业空缺专业相关要求者,后台文件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言不是英语的候选人应谨慎申请。
第二十七条关于加分或住宿的入学政策,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执行高考改革方案有关规定。
第六章入学体检标准
不二十九条学校录取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招生乙肝项目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残疾考生,如果他能照顾好自己,满足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正常录取。
各省(区)对校招专业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体检乙肝项目试验有关问题的通知》,检查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复检后不符合体检要求者
寻求或不适合攻读被录取专业者,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更改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及审核
第三十一条被学校暑期高考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学费的注册手续,逾期未登记,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处理。
三十二条入学后三个月内的新生,学生会被政治化、文化、健康和其他方面的审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审核相关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收费
三十三条学校收费依据《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年修订)(广东省发展条例[2021〕10号)实施标准公布。
文科专业学费5250元/生·年;理科专业学费641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8000元/生/年,广告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29800元/生·年。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三十四条国家学生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和其他学生援助措施符合教育部的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招生工作建议、监督申诉
三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支持热线:020-61230900/61230198
经过真实的:020-61230898
电子邮件:305@gdqy.教育.cn
学校网站:https://万维网.wxya.教育.cn/
招生网站:网址:/zs.gdip.教育.cn/
三十六条学校纪检办公室负责监督、监督学校招生,并受理相关投诉。
对联联系:潘老师
监听电话:020-61230812
电子邮件:gdqyjd@gdip.教育.cn
第十一章按照法律规定
三十七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适用于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广东轻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如果本法规与国家和各省(区)相适应、城市)与,全国各省(区)、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