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南山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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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南山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第一章一般的

第1条为了保证烟台南山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进展顺利,提高学生素质,优化生源结构,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南山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公平起见、只是、开放原则,从德、智慧、多方面全面考核考生,首选。

第四条烟台南山学院招生工作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学校全名:烟台南山学院学校代码:12332

第六条学校地址:

东海校区: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大学路12号

南山校区: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南山工业园区南山中路1号

第七条学院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校级:大学本科

第三章组织

第八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招聘工作;招生纪检监察组成立,监督招生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事务,它的职责是:

1个.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规章制度,以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省招生部门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2个.根据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编制并提交学校省级及专业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招生条例;

3个.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的情况和招生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4个.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个.新生入学审查;

6个.支持相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其他招生工作。

第四回招生专业和课程

第九条招生专业和招生专业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校招生简章、以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各相关省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招生对象

1个.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且成绩符合我校招生计划的省(区)、各直辖市)相应批次录取线考生;

2个.春季高考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山东省2024年春季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

第十一条身体健康

考生身体健康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第十二条外语要求:外语无限制。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无性别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

1个.录取批次: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以省招办公布为准。

2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各省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致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录取依据“知识+技能”总分。

3个.各批次录取原则:录取依据各省志愿设置,以备案录取为原则。

对于实施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符合相关省份备案规定,根据"得分优先,自愿报名,当没有足够的候选人第一次填写志愿档案时,从高分到低分招募(跟进)志愿者候选人。

对于尚未实施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先选择首先选择申请该校的考生,当第一次自愿申请没有足够的候选人时,后续志愿者候选人的重新接纳。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修科目规定按所在省有关规定和我校规定的科目类别执行,所选科目符合申请人的专业要求。

进阶考生专业安排:学校出版社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愿望。学校招生和安排专业时,同等条件下,外语听力成绩高者优先。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招生计划一:1在按专业自愿录取排队原则范围内”。

5个.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本科艺术类专业的考生:

必须取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证书。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

必须取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或专科证书;

(3) 在线文化和专业成就的基础上,入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①文学学士

按考生综合成绩备案的省份,录取专业根据综合成绩确定;

对于按专业或文化成就备案的省份,基于专业表现的专业分配;河南省按专业成绩备案,基于专业表现的专业分配。

②艺术专业

按考生综合成绩备案的省份,录取专业根据综合成绩确定;

对于按专业或文化成就备案的省份,基于专业表现的专业分配;

第十五条各省(直辖市)执行、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加减分政策规定。

第六章收费、退款标准和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费用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实施。

第十七条学校通行证奖、贷款、帮助、维修、免修及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和其他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确定,根据财政部、省教育厅等5部门贯彻落实《山东省助学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及相关校规。

第七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教育部、根据卫生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进行招生体检。录取后三个月内审核学生入学资格。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被发现作弊或在复试过程中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资格,并将他们的档案归还他们的住所。

第十九条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型

学校名称:烟台南山学院

证书类别:学生完成所需的学业,有资格毕业,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位证书,有资格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专科(高职)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证书。

第二十条学院升级政策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公示: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烟台南山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联系信息

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南山.教育.cn

招生网站:网址://zs.南山.教育.cn

电子邮件:zsb@南山.教育.cn

联系电话:0535-860907086092258590603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到烟台南山学院以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如果本章程与国家法律不一致、规定、规章制度与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以上级规定及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宪章受烟台南山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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