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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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印发,主要包括招生计划、申请条件、考试时间、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南京邮电大学2024年硕士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函〔2024〕3号),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南京邮电大学基于工程,信息学科特色,原因、工作、通过、管子、艺术、教、艺术、法学与其他学科相互融合,博士、掌握、本科与其他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江苏省重点建设大学。

第三条 2024年我校在19个学院46个硕士招生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详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条 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综合测量、择优录取原则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五条 招生对象以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为主、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按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年度招生规模,批准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例,按照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和考务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统筹解决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申请条件

第九条 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750人左右(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发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生计划包括推广豁免学生。招生时,我校将以学校有关文件和教育部下发的最终招生计划为准、候选人申请、根据免试生录取情况和在线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建立退伍军人学院士兵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培养“征集研究生”专项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特色项目。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大学(简称“中国南京科技大学”)联合培养“优秀研究生”专项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与南京市浦口区共同培育“浦新精英”专项计划。

学生完成学业后可按学校有关规定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条 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个.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良好的品德,遵纪守法。

3个.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个.考生学历水平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中、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海外教育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海外)学历证书》,方可在当年入学,否则录取无效。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者。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学位后2年(入学当年自毕业之日起至录取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本科毕业生,达到与大学毕业生相同的学术水平,并满足我校对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申请与学士学位相同的学历。

(4)已取得硕士学位、博士。

报考研究生必须在报到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

第十一条 下列专业学位申请国家硕士学位招生考试者,根据以下规定。

1个.报读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与项目管理(专业代码125602)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第十条第一款规定、2个、3 每项要求。

(2) 大学毕业后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取得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学历或完成学士学位后,达到与大学毕业生同等学历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2个.报考“浦新精英”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与南京市浦口区辖区内企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录取。

第十二条经教育部批准,南京邮电大学与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合作建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为通信与信息系统。参考信件和信息工程大专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同时,具有海外本科学历的考生除外,所有候选人必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52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5.5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80,或者PTE成绩不低于50。

第十三条 入学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仅可使用省高教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颁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学院出具的相关证书,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在线确认时,需要上传(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审核:1个、自考办或在线教育学院出具的相关证明;2个、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个、本科课程成绩单。

第十四条 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我校硕士学位,必须通过国家自学考试或成人高考,并学习过6门以上与所申请专业对应的本科主干课程,通过考试。在线确认时,需要上传(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审核:1个、高职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复印件;2个、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个、本科课程证明。

第十五条 境外学历申请我校硕士学位,在线确认时,需要上传(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审核:1个、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留学学历证明;2个、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个、本科课程成绩单。

第四章报名时间和方式

第十六条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研考生必须网上报名,并确认网上举报信息,收集个人影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申请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学校所在省(区)、市)指定考试中心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手续;其他候选人(包括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具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质量发展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各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网点进行。

当考场工作人员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时,立即向警方报案。

第十七条网上报名要求:

1个.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 9 个:00-22:00。网上预登记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 9 个:00-22:00。

2个.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网站):https://yz.切.com.cn,教育网址:https://yz.切.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应用笔记,和教育部、省教育考试机构、申请网站和我校网上公告需要注册。报名时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一个考生只能保留一个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补报,请勿修改注册信息。

3个.考生报到时只能填写我校一个招生专业。初步测试后,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调剂方式、计划余额和其他信息,并根据相关规定,独立并列填写多份转学志愿。

4个.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5个.考生须如实填写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全国硕士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行为、作弊处罚。给骗子,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个.报名期间,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核验,考生可在线查看学历(学籍)核查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教育学卫生信息网”(网址:https://万维网.切.com.cn) 查询我的学历(学籍)信息。

学历(学籍)网上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7.申请“退役军人”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以及符合研究生申请条件的【在校生指全日制普通本科(含高职院校)】、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往届)毕业生、在读学生和新生,以及成人高等院校招收的普通本科(高职)毕业生、在读学生和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写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计划,并在入伍前填写入伍信息,按要求入伍、退休及其他相关信息。准确填写入伍批准书号码和退役现役证号码。

8个.现役军人报考我校,您应事先仔细阅读以了解相关申请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规定填写申请信息。如有不明之处,应提前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写志愿。因不符合申请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在线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0.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上报名填写错误信息、填写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被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1.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应定期咨询各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用点、招生单位官网等,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网上确认要求:

1个.所有考生(推荐免试生除外)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查询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予补发。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全国招生工作安排和报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2个.考生应提交居民身份证进行在线确认、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及网上注册号等,经考点工作人员检查。

3个.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个.考生应缴纳报名费。

5个.考生应按照考点规定配合收集个人影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个.招生单位和考试中心应遵守有关规定,对候选人的申请信息和在线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不符合报名要求,不允许测试。

第十九条 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使用在线报告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在A4白纸上,只是、使用时不得涂改或书写背面。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复试。

第二十条 考生报到时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和要求。

第五章初审和复审

第二十一条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点:30-11:30,下午14点: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永远不会承认。

考试地点将由各考点另行通知。

第二十二条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1)、英语(二)(满分100分),数学 (1)、数学 (2)、数学 (3)、经济综合能力(满分:150分),管理综合能力(满分:200分)教育部统一试题,其他科目试题由我校决定,考试大纲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网址://yzb.纽普特.教育.cn/)。

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工程管理硕士 (MEM)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专业和物流工程与管理类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分。

第二十三条复审时间和形式:

1个.我校根据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生源及招生计划等,确定研究生初试成绩及复试考生名单的基本要求。我校复试工作预计2024年3月下旬开展,具体时间和复试方式另行通知。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硕士生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及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2个.符合初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南京邮电大学复试前查验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网上确认报名截止时间前获得的毕业证书为准)、学籍证明报告、严格审核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对于不合规,没有复试。

3个.复审采取差分形式,差异率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相同)及综合面试。复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和实操等。复试重点考察考生创新能力、职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个.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需额外加修两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主修课。补考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附加考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及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需额外测试。申请MBA、工程管理具有硕士同等学力的考生无需参加考试。

5个.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拔制,复试阶段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可通过我校“硕士招生管理信息系统”选择复试科目、申请导师及研究方向。

第六章调整

第二十四条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整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第七章 录取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招生计划,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优点确定申请人名单。

第二十六条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人事档案、个人业绩等材料移交考生所在单位,考生写实表演材料对应,需要考生本人档案的单位人员、政治部盖章。

学校把考生诚信考试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被录取。

第二十七条 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聘用,入学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劳动合同,不遵守规定者,不予发录取通知书。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方式就业。

因申请硕士学位及所在单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果考生因此无法重考或不能被录取,学校不负责。

第二十八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并向我们??学校请假。2周内无故未注册者,取消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及在线教育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资格。

第二十九条 体检安排在考生录取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考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教[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10〕第2号) 。

第八章 推荐免修研究生专业及录取办法

第三十条 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均接受免试研究生推荐,有关如何接收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南京邮电大学接收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办法》。我校所有学位和博士项目均接受直接博士生,推荐免试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有关如何接收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南京邮电大学直读博士生录取办法》。

第三十一条 经本科学校遴选确定的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推荐免试研究生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网站:https://yz.切.com.cn/tm)填写申请表并参加复试。

已被我校录取的免试生,不能重新报考当年的考研,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学制与学费

第三十二条 我校学术型硕士学位学制为3年,研究生专业学位学制2-3年(其中翻译硕士2年,其他都是3年)。

第三十三条新生入学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具体收费标准以江苏省发改委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为准。

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学生在我校学习,学费为每名学生每年 5 元.人民币 50,000;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学生在读期间,学费按美国标准收取,中美两所学校不收两次学费。

第十章奖学金及其他说明

第三十四条 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术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等措施落实。

第三十五条 被录取考生保留录取资格的,申请必须由申请人在注册前提交,相关手续需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工作1至2年,再入研究。

第三十六条对弄虚作假的(包括推免生),每当,一旦验证,考试资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应聘者的相关情况告知学校或单位,记录在候选人的人事档案中。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

第三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打造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合并结果、录取名单及其他资料,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件、邮寄地址和其他信息,确保候选人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的透明度。

各学院为本学院各研究生招生专业招生信息公开的负责主体,严格遵守规定、规格、满的、及时公开,并遵循“谁公开、谁检查”,“谁公开、谁解释”原则,做好披露信息的审核和解释工作。

第十二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八条 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影响考试公平、公平候选人、考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有关单位将考生在考研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全国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应聘者的相关情况告知学校或单位,记录在候选人的人事档案中,作为他们未来学习和就业的重要参考。

第十三章其他

第三十九条南京邮电大学注册后,波特兰学院学生通过审核,注册为中美学校双生学生。

学生第一年南京邮电大学学习,第二年或第三年可以去波特兰州立大学学习和研究。

学生毕业时,符合南京邮电大学硕士毕业并符合攻读硕士学位者,发布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文凭,授予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生赴波特兰州立大学学习和研究后,符合波特兰州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的相应硕士学位;符合南京邮电大学硕士毕业并符合攻读硕士学位者,发布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文凭,授予南京邮电大学硕士。

第四十条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后不得转账,不提供学生宿舍住宿,没有资格获得助学金、学术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第四十一条 鉴于疫情管理常态化,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复试招生工作将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指导开展,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及考点相关通知,采取个人预防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第四十二条 招生咨询:

公司名称:南京邮电大学

单位代码:10293

邮寄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区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23

联系电话:025-83492350

办公地点: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南楼451室

电子邮件:yzb@njupt.教育.cn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首页网址:网址://yzb.纽普特.教育.cn/

研究生招生动态信息将及时发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初步测试结果、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邮寄,请考生及时查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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