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简章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 入学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与审核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九章助学金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申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证学校暑期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首选。学校招生工作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验收、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0965
第五学校地址:揭阳市普宁市大学路1号;邮政编码:515300
第六条校级:职业院校)
第七条学校性质:民办普通高校
第八学校类型:全职
第九条学校当局:广东省教育厅
不十条毕业证书:为了获得我们的学校地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结业)要求者,颁发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结业)证书。辍学生,视具体情况颁发在读证明或实地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建、学校老师、招生委员会由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条例及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遵守学校的招生条例和实施细则,准备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试题规定,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督导组,监督招聘的全过程。招生期间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工作、上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回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生源所在省(区)为准、以市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学校电子商务专业与广州理工大学电子商务专业联合开展“三两升级协同育人项目”。学校“三二分院升级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暑期普通高考招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录取,独立学院专业组招生,个人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照五年人才培养计划要求,完成三年高等职业教育,所有考试都通过,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取得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学选拔和考核的实验班学生将进入广州理工大学(本科院校)进行为期两年的试点学习,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可获得广州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专科)。非实验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不五章节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相关招生政策法规,符合开放性、公平的、正义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德、智、体、劳综合衡量,首选。
第十八条在省内、市)招生委员会按普通班(历史班、物理),艺术和体育(包括音乐、艺术、舞蹈班、广播电视导演、书法、体育)网上分类录取单独指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九条报考广东省大专院校及专业,必须通过高考总分中包含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选拔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资格考试科目。具体要求以广东省招生招生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区)、城市),学校可根据平行志愿备案规则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生源来源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整比例。
第二十一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统考成绩已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在符合学校备案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成绩、志愿服务,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一般类(历史类、物理课)专业评分时,根据各省、市)备案细则出台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分排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安排排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选择,如果职业满,然后一一核对学生后续的职业志向。总分和排名相同的考生,完成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
不六第二章 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校录取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招生乙肝项目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残疾考生,如果他能照顾好自己,满足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检查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复试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适合在录取专业学习者,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更改专业或取消学籍。
不七分会新生报名及审核
第二十五条被学校暑期高考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学费的注册手续,逾期未登记,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入学后三个月内的新生,学生会被政治化、文化、健康和其他方面的审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审核相关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不八分会费
第二十七条学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备案及批复的通知》执行。
普通班(历史、物理)专业学费11800-13800元/生·年;住宿费1400元/生·年。
不九分会赞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国家学生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在国家和省资助的基础上,该校2024级新生“低保”,给予一定的学费减免,详情请参考学校招生网站。
第十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申诉
第二十九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支持热线:0663-2290558、2290588
传真:0663-2290588
电子邮件:csxyzsb@21cn.com
学校网站:https://万维网.CSPI.教育.cn
招生网站:https://万维网.CSPI.教育.cn/zsb/
第三十条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办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并受理相关投诉。
联络人:罗文坤
监听电话:0663-2290556
电子邮件:csxyzsb@21cn.com
第十一章节补充文章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适用于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用书、高校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本法规与国家和各省(区)相适应、城市)与,全国各省(区)、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