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简章
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简章
头记录
第一章一般的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四回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入学体检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及审核
第八章收费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建议、监督申诉
第十一章按照法律规定
第一章全部的但
第1条为保证学校暑期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首选。学校招生工作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验收、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4638
第五学校地址:
总部: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西城西路9号;
邮政编码:525000
第六条校级:职业院校)
第七条学校性质:公立学院和大学
第八学校类型:全职
第九条学校当局:茂名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证书:为了获得我们的学校地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毕业(结业)证书。辍学生,视具体情况颁发在读证明或实地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建、学校老师、招生委员会由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条例及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遵守学校的招生条例和实施细则,准备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试题规定,积极接受纪检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督导组,监督招聘的全过程。招生期间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工作、上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回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生源所在省(区)为准、以市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遵循教育部“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相关招生政策法规,符合开放性、公平的、正义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德、智、体、劳综合衡量,首选。
第十七条在省内、市)招生委员会按普通班(历史班、物理),艺术和体育(包括音乐、艺术、舞蹈班、广播电视导演、书法、体育)网上分类录取单独指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八条报考广东省本科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分必须通过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拔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资格考试科目。具体要求以广东省招生招生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区)、城市),学校可根据平行志愿备案规则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生源来源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整比例。
第二十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统考成绩已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在符合学校备案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成绩、志愿服务,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1个.省计划
一般类(历史类、物理课)专业评分时,根据省(区)、城市)备案规则 文件发布后,将根据候选人备案结果的总分排名从高到低进行遴选。在候选人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志愿者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备案(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和排名相同的考生,完成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
2个.省外项目
在各省开设文科班、理科专业分类,根据各省、市)备案细则出台后,根据“专业志愿者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备案(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和排名相同的考生,完成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当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根据考生档案总分,由高到低调整至本院校专业群拟招聘职位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后台文件处理。
第二十三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言不是英语的候选人应谨慎申请。
第二十四条关于加分或住宿的入学政策,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学校录取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10〕2号)有关规定的实施。对于残疾考生,如果他能照顾好自己,满足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正常录取。
各省(区)对校招专业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乙肝项目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检查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复试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适合在录取专业学习者,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更改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及审核
第二十七条被学校暑期高考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学费的注册手续,逾期未登记,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处理。
第二十八条入学后三个月内的新生,学生会被政治化、文化、健康和其他方面的审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审核相关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收费
第二十九条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广东发改价〔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制<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执行《通知》公布的标准(粤发改规[2024]10号)。
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跨境电商、汽车技术服务和营销的学费525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费:641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生·年。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国家学生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和其他学生援助措施符合教育部的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招生工作建议、监督申诉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支持热线:0668-2338808
传真:0668-2338808
电子邮件:nlxyzsb@163.com
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gdafc.教育.cn/
招生网站:网址://万维网.gdafc.教育.cn/
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督导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监督学校招生,并受理相关投诉。
对联领带人们:刘周杰伦
监听电话:0668-2338908
电子邮件:nlxyjjsj@163.com
第十一章随附的但
三十四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申请学校2023年暑期普通高考高校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十五条本章程经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授权解释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如果本法规与国家和各省(区)相适应、城市)与,全国各省(区)、市)为准。
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
202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