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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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为主的大学,经济学、管理、法律、工程、科学、文学、艺术和其他多学科支持设施、江苏高水平大学协同发展。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局签约共建南京财经大学。2024年,学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江苏省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建设高校。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障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南京财经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名:南京财经大学。学校代码:10327(国标)。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性质:办公室。校级:大学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大学本科:四年【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五年】。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

第三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者,为南京财经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满足专业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南京财经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并授予学士学位;符合国外合作学校学位要求者,外国合作学校授予的学士学位。

第四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招生含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藏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备班、定向招生计划等。

第五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原则,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首选。

第六条学校严格执行招生监督管理制度。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父母、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指导招生工作,监督和管理招生。招生委员会由校长组成、分管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

第八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起草本科招生条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具体事宜。

第九条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及招生相关咨询与投诉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有关工作人员违纪违纪工作的检举举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了优化源结构、促进区域平衡、数量稳定原则,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历年规划安排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查后,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2024年南京财经大学最终规划以省(区)为单位、直辖市)以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写高考志愿时,只把大类当专业,填报告。按类别录取的新生,录取时大类内专业不区分,完成主要基础课程后,按学校分类原则,与您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相结合、兴趣等,参与大类分类,在一个广泛的类别中输入特定的专业研究。

学校按专业类别招生的专业有:经济学(含经济学专业、经济统计、数字经济专业)、金融(含金融专业、金融工程、保险、投资专业)、金融(含金融专业)、税务专业)、工商管理(含会计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审计专业、资产评估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粮食工程专业)。

除以上按专业类别招收的专业外,其他还在按专业招聘。

招生专业(类)审核通过后,分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本科平行志愿各地统考在线人数不平衡问题,以及被录取后不能满足职业意愿而进行专业调整的考生。

第十三条教育部批准,南京财经大学梅西学院,是南京财经大学与新西兰梅西大学共同创办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采用“4+0”培训模式,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教育。符合两校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南京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梅西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024年我校将继续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学生。项目采用“3+2”培养模式,南京财经大学前三年学习,随后两年赴加拿大滑铁卢大学深造。符合两校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和滑铁卢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法语、英语学科考生。学校专业教学培训使用的外语为英语。录取后,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他专业学生必须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授课专业课程。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六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确定转学比例或转学分数,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原则上变速比应控制在105%以内。按顺序自愿提交批次,原则上变速比应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七条普通专业专业安排原则:

根据备案结果对进入的候选人进行排序,使用分数优先的原则,每个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等级差异。

归档结果相同时,通过数学、语文两科成绩之和再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还是一样,通过数学、语言、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当考生填写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将转入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

第十八条学校原则上承认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加分;如果同一候选人有多个保单奖励积分,只取最高分,并且不超过20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要求的考生,加分后根据分数调整文件,参与专业分拣。

第十九条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对考生的英语语言能力要求较高。法语专业对外语水平要求较高。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专业要求中文成绩好。

梅西学院的专业(经济统计、金融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超过三分之一的专业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对候选人更高的英语语言能力要求。语言非英语的考生,请认真填写。

第二十条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高中学历水平选修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对选修专业的要求。学校各专业选修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部门对外公布的信息为准。高校备案办法按照当地招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普通高考录取中学安排考生调整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一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招生计划1:1 录取范围内按专业自愿排队《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招生办法以教育部为准、州/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及我校今年相应招生简章执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内地藏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备班、定向招生计划等招生录取方式以教育部及相关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第五章收费标准和奖学金办法

第二十四条我校各专业学杂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厅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收费:文科专业5200元/学年,理科:5500元/学年,工科类5800元/学年,艺术专业6800元/学年,优势学科金融专业、工商管理专业5700元/学年,食品工程及科学专业63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前三年每学年人民币26,400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梅西学院)以最新价格批复为准;住宿费:1200-1500元/学年。具体标准可在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网址://bkzs.努夫.教育.cn查询。

第二十五条我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学生贷款、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进入绿色通道,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其他说明

第二十六条学校为学生提供多种学术选择,包括转专业、次要的、微专业、迎新班、实验班等,详见我校教务处网站网址://jwc.努夫.教育.cn

还,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国际化发展路径,与多所高水平国外(境外)大学开展长短期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与国际组织开展全球能力发展项目,供学生入学后选择。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考试和体检。资格审查和体检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撤销录取。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我校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本方案实施过程中,招生方案应当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结果公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民众、只是。

第二十九条我校相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可在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学校不会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相关招生政策、录取通知书出炉、解释,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中介机构或个人冒用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我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比如教育部、各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给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方式:

支持热线:400-025-0365

投诉电话:025-86718630

招生主页:网址://bkzs.努夫.教育.cn/

微信平台: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咨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学生事务中心(行政楼一层)

电子邮件:njcdzb@nufe.教育.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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