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五邑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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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五邑大学招生细则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五邑大学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简章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 入学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报到与审核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九章助学金政策

第十章 招生咨询、监督申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保证五邑大学暑期高考招生工作进展顺利,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五邑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首选。学校招生工作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验收、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五邑大学

第四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1349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东城村22号,邮政编码:529020

第六条 校级:大学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立学院和大学

第八条 学校类型:全职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结业证书(Completion):为了获得我们的学校地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结业)要求者,发布五邑大学普通大专毕业(结业)证书。有资格获得学士学位,颁发相应学位证书。辍学生,视具体情况颁发在读证明或实地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建、学校老师、招生委员会由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在招生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条例及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遵守学校的招生条例和实施细则,准备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处理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检监察室组成的招生督导组,监督招聘的全过程。

在录取过程中成立请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工作、上诉、工作投诉。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广东省内,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其他省份录取批次以原籍省(自治区)为准、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学生所在省(自治区)为准、以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储备不超过本科总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控制和需要增加计划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整等问题。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原籍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办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为了公平起见、只是、开放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首选。

第十七条 在原籍省(自治区)、自治市)根据历史/文科招生委员会、物理/科学,艺术和体育(包括美术种类、舞蹈类)单独指定录取控制成绩网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区)、直辖市),学校可根据平行志愿备案规则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生源来源,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转档比例。

第十九条 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统考成绩已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在符合学校备案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成绩、志愿服务,而我校的录取原则是择优录取。

第 20 条历史/文科、物理/科学专业分类,按各学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规则发布后,实行“专业自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根据考生填写的第一个专业选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满额情况下,根据考生第二专业选择录取,等等,无专业志愿级差。考生提交总分相同的文件,按各学生省(自治区)、直辖市)顺序录取排名方法。考生总分和名次相同,完成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招生计划1:1 录取范围内按专业自愿排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予录取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根据考生档案总分,由高到低调整至本院校专业群拟招聘职位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考生,或拟转学但不符合专业空缺专业相关要求者,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以学生所在省(自治区)为准、各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原产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美术舞蹈),专业录取时,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和技术课统考成绩达到学生省(自治区)水平、直辖市)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各科统考成绩,“分数优先”,自愿报名。如果国考分数相同,文化分数高者优先;如果文化点还是一样,按各省排名方式依次录取。考生总分和名次相同,完成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相关加分或优惠录取政策,按产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相关专业说明及要求

(一)各专业按照“五邑大学交通工程《专业模块培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各专业模块培养的具体专业以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二)建筑学工业设计的入学要求是绘画根据,入场后素描。

(三)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言不是英语的候选人应谨慎申请。

第二十六条 对入学时的学业水平有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原籍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报考广东省大专院校及专业,必须通过高考总分中包含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选拔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资格考试科目。具体要求以广东省招生招生工作文件为准。

第六章 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卫生部、中国残联、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教教[2003]3号)。对于残疾考生,如果他能照顾好自己,满足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生源所在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办公布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教育部、卫生部、根据中国残联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有关问题的通知》,检查新生健康状况,复试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适合在录取专业学习者,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更改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报到与审核

第二十九条:我校录取的暑期高考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学费的注册手续,逾期未登记,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处理。

第三十条 入学后三个月内的新生,学生会被政治化、文化、健康和其他方面的审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审核相关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收费标准依据《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

学费:文史、金融的、管理:5050元/学生·年;

理工学院、外语专业:5710元/学生·年;

艺术(非理论):1万元/生/年。

住宿费:1700-1800元/生·年(根据不同住宿条件而定)。所有收费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第九章助学金政策

第三十二条学生原产地信用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等资助措施按照教育部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一)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相应资助。

(二)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相关标准执行;国家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退役军人)的难易程度分档次。全日制在校退役军人学生均享受国家大专生助学金,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3) 学生学费资助。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助学金按新生学费补助;兵役院校学生国家助学金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学费补偿、州学生贷款偿还或学费减免。

(四)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二等舱、三等奖。

(五)吴顺德精神奖学金、叶家康奖学金、黄炳礼奖学金、斯塔尔奖学金、洪山慈善基金会奖学金、五邑慈善会“贫困优秀学生”助学活动、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冯佩玲女士膳食资助计划、刘冠华刘元海玲社会服务志愿者奖学金、李瑞莲奖学金、刘荣孝奖学金等社会资助项目。

(六)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织校内勤工俭学活动。

第十章 招生咨询、监督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支持热线:0750-3296265、3296263

传真:0750-3296267

电子邮件:wyuzsb@126.com

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wyu.教育.cn

招生网站:网址://万维网.wyu.教育.cn/zsb/

第三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并受理相关举报和投诉。

联络人:林老师

监听电话:0750-3296291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东城村22号五邑大学纪检监察室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2024年4月6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适用于五邑大学2024年暑期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五邑大学授权的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如果本法规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兼容、直辖市)与,基于国家和每个学生省(自治区)、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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