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学院国家代码:13451;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新华开发区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邮政编码:150317。
第三条:学院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学院性质为民办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全国教育部备案统一招生高校。
第四条:学院将于2024年在黑龙江省招收应届毕业生、历届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学、技校毕业生。学生可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和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高职招生考试,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办录取分数线录取。外省招聘、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生通过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五:组织和职责:
1个、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查看学校招生条例,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就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2个、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职能部门,负责开展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相关省级招生办公室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省教育厅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省级及专业招生计划
(3) 多渠道、多措并举加强招生宣传工作,设计和制作宣传材料。
(四)实现高校招生公平、信息披露责任。
(五)组织实施学校招生招生工作。
(六)负责录取信息的发布、花名册摘要、材料转移、相关文档存档、年度招生工作分析、概括。
第六条:考生报考条件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1个、美术专业要求:艺术类专业承认省招生联考成绩,按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统一录取。
2个、其他普通专业要求录取分数线达到当地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第七条:录取原则:
1个、根据平行志愿备案规则,申请人在省招生办控制线上录取。
2个、按分数优先、根据候选人的专业意愿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录取将按照单科顺序和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的原则(单科成绩顺序为:中国人、外语文科综合、数学,数学科学与工程、外语与科学综合、语言)。
3个、外语要求:我校录取的考生不限语言;专业教学培训使用的外语为英语。
4个、享受奖金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中央直属)招生办规定执行。
第八:高校招生专业及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A}第九条:学费标准:学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价格监督管理局关于放开一批商品和服务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黑价〔2017〕29号》执行,招生专业学费16800元/年。
第十条: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在校期间免息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一条: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授予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普通大专毕业证书,网上登记查询。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是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招生相关宣传工作、咨询、录取、签到等待工作。报考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的考生可拨打、电子邮件、通过书信等方式与招生办取得联系。学院接受考生及家长检查、指导和监督。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招生管理部门招生政策调整已修订。如果本宪法与国家法律不一致、法规与上级相关政策的矛盾,根据国家法律、以上级规定及相关政策为准。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新华开发区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邮编:150317
联系电话:0451—82916666、55697777、82935555、55116262、82927377、
传真:0451-82916869
联络人:康威网站:万维网.13451.cn
咨询QQ:1811813451 2646261888 200513451
官方微信:1811813451 2646261888
到学院的交通:哈尔滨火车站乘坐103路公交车至红旗街站换乘373路公交车至城市学院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