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条例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4年招生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年度我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层次招生。
第三条 大学全称: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校类型:公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等级:专家
第四条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和龙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和龙镇和龙居委会(和龙经济开发区)景园路1号
第二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员完成培训计划要求的教学内容,通过考试,有资格毕业,职业毕业生来自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等职业)文凭。
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征收标准
1个.法律事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4000元;
2个.法律文秘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4000元;
3个.刑事执法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4000元;
4个.行政执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4000元;
5个.司法警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4000元;
6个.社区矫正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4000元;
7.刑事侦查技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4000元/人/学年;
8个.司法信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4000元;
9.司法鉴定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4000元;
10.司法信息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4000元;
11.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4000元;
12.戒毒矫治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4000元;
13.安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4000元/人/学年;
14.建筑消防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4500元/人/学年;
15.体能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4000元;
16.党务工作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4000元。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第六条 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包括国家奖学金在内的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拨款、国家学生贷款、国家对服兵役高等教育学生的教育援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勤工俭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同时,我们学校还有院长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和校内助学金,其中,院长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校内奖学金一分为二、二、三等舱,金额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校内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第七条 大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提出申请、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到原籍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考学院,学院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进行困难认定,采取适当措施支持。
第五章录取须知
第八条 外语专业培训要求
各专业统考不限外语。学生入学后,外语课程的授课语言为英语。
第九条 批准的男女生入学条件
吉林省司法警务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为7:3个,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戒毒矫治技术行政执行司法信息安全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 男女比例为 9:1个。
学院招收司法行政警察专业所在省份,有特殊要求,以原产省要求为准;无特殊要求,除吉林省外,始终执行 7:3 男女比例。具体以省考院或院校公布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
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招生条件
候选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综合素质,身体素质符合教育部要求、国家卫健委、中国残联制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要求。结合学院相关专业学生就业实际,以便与司法人员、警察等相关考试衔接,根据政法类院校招生面试体检标准,报考学院司法行政与警务专业(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戒毒矫治技术行政执行司法信息安全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 候选人必须在 22 岁以下(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未婚。还,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和司法警务专业报考者还应满足以下标准(合格标准包括标准书籍数量)(司法警务专业考生只需满足身体条件):
(一)政治条件
具有下列之一的候选人,政审不及格:
1个.受到刑事处罚、未成年人管教或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者;
2个.涉嫌违法犯罪的,正被政法机关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3个.被学校开除、群组成员、近三年受过党籍处分或记过以上纪律处分者;
4个.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等非法组织或具有流氓性质的组织者;
5个.有吸毒史;
6个.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或其他罪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死刑的直系亲属服刑;
7.那些曾经参与犯罪的人;
8个.其他不合适的情况。
(二)身体状况
1个.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司法警务专业是 1.68 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司法警务专业是 1.58米);
2个.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材匀称,动作协调,不能超重或过轻(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为过胖,实际重量比标准重量低15%以上太瘦,标准体重[kg]=身高[cm]-100);
3个.左右眼单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手术矫正后也可达标),没有色盲、色弱;
4个.听力损失;
5个.没有口吃;
6个.面部特征、好身材,五官无明显缺陷(如唇裂、斗鸡眼、眯、斜颈、各种疤痕、麻木的、胎记等),脖子、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没有特别明显的瘀伤、瘢痕、胎记、色素斑、血管瘤、白癜风等,身体其他部位无大面积瘢痕挛缩;
7.没有明显的身体缺陷(如鸡胸肉、偻、腋臭、严重的静脉曲张、步态明显异常、“X”或“O”型腿、严重的扁平足、纹身、嗅觉差等),没有残疾、畸形;
8个.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9.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
10.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人民警察岗位专项标准;
11.无其他不适宜录取情况。
新生入学后体检,弄虚作假经复试核实或录取后三个月内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撤销录取。
学院招收司法行政警察专业所在省份,关于政治和物质条件,有统一要求,以原产省要求为准;无统??一要求,按照以上标准。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个.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之间转学,学院根据各省相关规定确定转学比例。
2个.对于自愿按顺序申报的省份,率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人选,当第一选择的学生不够时,根据未备案的专业计划录取其他志愿候选人;对于按照平行自愿备案方式备案的省份,先申请的候选人先被录取,根据未完全注册的专业计划录取的候选人。
3个.我院司法行政与警察专业(刑事执法、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戒毒矫治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 吉林省提前批录取。自愿报考我院司法行政与警务专业的考生,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统一时间为准、地方,参加体能测试、身体检查、面试、政治评论。体能测试、身体检查、面试、政治考试合格者,电子档审核通过后,男性入学计划、女性比例、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政策。我院招收吉林省专科普批司法警务专业候选人,体检不再单独组织、体能测试、面试和审查,我校将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判断考生是否符合资格要求。我校对外省司法行政警察专业招生标准按学生所在省份司法厅统一要求执行,无统??一要求,遵循吉林省标准。录取批次及体检面试时间、地方,详见所在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
4个.入学时,专业(类)自愿分配按“分数优先”,自愿报名,专业(类别)之间没有等级差异。
5个.对于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所在省市有规定相关分选方式,按照省市办法执行;如所在省市未规定分选方式,应当按照法院规定的程序进行,也就是说,备案结果相同的候选人,按科目和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艺术与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序列,学科成绩高者优先;科学与数学、语言、外语、科学综合秩序,学科成绩高者优先;不分文理,然后根据语言、数学、三门外语科目总分、单语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学科成绩高者优先。全面改革高考的省份不要求选修科目。
6个.体能训练主要的:考生需参加原籍省组织的体检;进入备案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备案分数,首选;分数相同的文件,将优先考虑具有更高学习成绩的候选人;相同的运动表现,根据语言、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科成绩高者优先。
7.志愿同批次同院校报考我校、根据专业意愿未被录取且需要调整的候选人,根据高分向低分调整未满注册且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对于同一批志愿报考同一院校但未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整的考生退档处理。
8个.享受政策加分或减分的考生,按省(市)、区)入学考试机构规定档案。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加减分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学院司法、行政、警务专业在吉林省内、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和北京市具体招生安排,将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
第十四条 本规定与所在省份考试安排有冲突的,以所在省份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万维网.jlsfjy.cn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和龙经济开发区景园路1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电话:0431-83311003/83448222/8331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