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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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规定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2024年高职高专提前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高等职业学校提前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代码是1232,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国家语文推广基地、国家生产性实训基地、教育部国家示范实训基地、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2018-2024,学校连续四年在全国高职院校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名列全国专科院校第一名。学校地址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源路6号,邮政编码为 221004。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牵头机构是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条例、招生计划及招生规则,并决定重大招生事宜。

第四条 学校招生组织实施机构为招生就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遵守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就业办公室可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从全校师资干部中选拔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推介工作、招生工作及参加评(检)评招生工作的形式。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实施全过程监督,督促部门规范运作的具体落实,严禁徇私舞弊、伪造,确保公平的录取结果、只是。投诉电话0516-87893369,投诉邮件:xzyzjjjcc@163.串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及其他实际情况,统筹考量高考人数、学生素质、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学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招生计划。

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拟)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

学费

(元/年)

备注

1

学前与特殊教育学院

早期教育(师范)

3

50

4700

兼报类

2

学前教育(师范)

3

150

4700

兼报类

3

特殊教育(师范)

3

50

4700

兼报类

4

外国语学院

旅游英语

3

40

4700

兼报类

5

应用英语

3

40

4700

兼报类

6

音乐舞蹈学院

音乐教育(师范)

3

90

4700

兼报类

7

音乐表演

3

40

6800

体艺类

8

舞蹈表演

3

31

6800

体艺类

9

美术与设计学院

美术教育(师范)

3

90

4700

兼报类

10

艺术设计

3

20

6800

体艺类

11

视觉传达设计

3

30

6800

体艺类

12

健康服务与管理学院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

40

4700

兼报类

13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

20

5300

兼报类

14

社区康复

3

20

4700

兼报类

15

老年保健与管理

3

20

5300

兼报类

16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3

20

4700

兼报类

17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师范)

3

50

4700

兼报类

18

社会体育

3

15

4700

体艺类

注:具体专业与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注册考试

第七条 参加2024年江苏普通高考报名者,可申请提前入学我校。

第八条 考生必须取得普通高中学历水平的汉语、数学、外语、政治的、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10个科目资格考试及成绩。我校各专业高考不限外语,但是,外语课程只有在新生入学后才安排英文授课。

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学业水平测试中取得10个科目“及格”,报考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专业考生学业水平考试至少有8门(含8门)科目才能“及格”,报考非师范类及体育类和艺术类考生须“及格”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6分(含6分)以上。

第九条 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直至撤销录取。

第十条 考生需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录取申请平台,根据合格考试成绩,结合我校公布的申请要求和专业规划申请我校,并按我校招生简章规定参加校考。考生可填写6个专业,明确转专业意向,截止日期是3月11日:00。

第十一条 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历水平考试和我校组织的考试(校考)资格考试。我校考试(校考)主要包括综合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能力测试两部分。

报考我校报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综合文化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申请体育和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美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生需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统考。

申请音乐教育、体育、社会体育其他专业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附加考试。专业附加考试成绩评定为“及格”和“不及格”,不计入录取总分。专业附加考试结果为“不合格”的,相关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文化素质综合得分由文化考试成绩和考生学历水平资格考试折算成绩组成,总分400分。文化测试:语言、数学、外语与综合素质相结合,总分300分。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换算成绩参照《江苏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的、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个科目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成绩折算为10分,总分100分。

职业适应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动作协调能力、信息处理、科学思维与应用分析、理解与沟通、美学与艺术表现、自我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总分400分。

第十三条 提前招生和开学考试工作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根据候选人的学术水平考试成绩,参照综合质量评价,结合大学考试或评估结果、学校专业培养要求等指标,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办法,概述,首选。我校将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提前招生、校试和录取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测试将于3月22日进行,4月7日前,完成第一轮录取,通过录取系统将考生资料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未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将进行第二轮招生。第二轮测试将于4月18日进行,4月26日前完成第二轮录取,并通过录取系统将考生资料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具体安排和要求将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跟进执行。

第十五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在提前录取考试中违反规定者,一旦验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考生违规将上报省教育考试局,进入高考诚信电子档。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学校组织的,分类别,根据考生成绩,根据计划数和报考人数,分别确定备案和录取资格线。

兼报考生总分=文化素质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政策加分。

体育与艺术类专业考生总分=文化素质分+专业统考分+政策加分。

第十七条 根据报考人选类型,“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原则录取。针对专业和专业已完成注册并进行专业调整的考生,转移到其他专业。专业和专业已全额注册,不愿服从重大调整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并发申请类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情况是看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按录取顺序。体育类和艺术类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以省统考成绩为准、文化品质成就、综合素质评价等按录取顺序。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给予入学加分:

1个.个体户退役军人可加10分;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加20分。

2个.烈士子女可加20分。

3个.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考生可加5分。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条 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按苏价费〔2007〕423号有关规定收取,每名学生60元。

第二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制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具体标准为(元/生·学年):文科 4700、科学5100、工程5300、农林业 2200、医药6200、运动4800、艺术6800;《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化学关于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800-1400元。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办法

我校全日制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及个人奖励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拨款、国家学生贷款、减免学费、求职创业补贴、特困补助金、勤工俭学及各种社会补助等。

第二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转学文书的精神和要求,学生入学后可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合格的、经考试符合要求者可转其他专业。

第二十四条 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发布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文凭。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高考提前招生是国家授权学校自主组织考试招生的一种方式,并完成高考前的录取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真正需要高考的人,须向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级招生办提交书面申请,参与须经批准,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入场。未被提前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第二十六条 提前报名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项方案,比如减少计划,最终计划名额不低于专业类最低录取资格线报考人数,并报省教育厅批准。

第二十七条 其他事项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拿着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不能按时入学的学生,提前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已过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考生在参加高考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或者高考电子档案中存在失信记录的,我们学校不承认。报告时,学校按有关规定审核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办理入学手续,被注册。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资格和体检成绩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学籍;严重,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支持热线:0516-80806099 87893207

招生网站:网址://zjc.xzyz.教育.cn

微信公众号:xzyzzjcx

电子邮件:xzyz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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