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2024年株洲师范学院招生简章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近期发布的《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公平起见、只是、开放原则,首选。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人应该、往届高中毕业生及中职学生。学校贯彻湖南省响应、过去学生的招生政策。文体类专业招生,承认省艺术统考和体育统考成绩,没有其他限制。
第十五条 外语:学校所有专业不限外语可供考生参加考试,但学校只使用英语作为基本外语进行教学。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 执行湖南省考院有关录取规则,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招生。
第十八条 学校按志愿优先排序、按录取顺序高分低分。
第十九条专业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在同一年级申请人入档的情况下,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排序、各直辖市)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如果申请的专业已满,忤,做回退处理。
第二十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省艺术考试和体育考试证书。取得省艺术统考和体育统考证书的考生,在满足省招生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规定计算综合分数,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专业志愿者,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二条 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在线远程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以特快专递方式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确保录取通知书安全送达、及时、精确的。
第二十四条 纪委书记担任学校立项组组长,以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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