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招生录取守则是什么
广东省的招生录取守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 :高校在录取过程中要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要求作为录取或退档的依据之一。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即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高者优先;同时,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之间应有合理梯度,以提高被录取机会。
专业调剂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院校会依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处理。
退档规定 :高校退档必须注明详尽、具体的退档理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备案。不符合规定退档或退档理由不充足的,将退回高校复议。
特殊类型招生 :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按照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参照往年文理科类本一或本二批次院校招生计划比例分别划定。
录取顺序 :广东省的新高考模式为“3+1+2”模式,物理和历史为首选科目。录取顺序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
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录取政策和规定,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工作失误处理 :若因省招生办公室或高校工作失误或执行政策有偏差造成考生落选,相关部门需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残疾考生录取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这些守则为确保广东省高考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提供了有力保障。考生在填报志愿和参加录取时,应充分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则,以提高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