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一般是哪些省份
以下是一些有高考加分项政策的省份:
北京
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重大比赛获奖者等先进对象和竞赛优胜对象给予鼓励性加分。
对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学生等给予补偿性加分。
烈士子女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和省级应届优秀学生可以加5分。
上海
对烈士子女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可以加5分。
省级应届优秀学生可以加5分,高一高二连续两年获得市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的学生也可以加5分。
重庆
具体加分政策未详细列出,但提及了烈士子女、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等加分项目。
湖南
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及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5分。
辽宁
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
四川
部分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最高能加到50分。
山西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投档时可加1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确定。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确定。
甘肃
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广东
烈士子女(非军人烈士子女)考生申请加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含考生及父或母)、父母结婚证、烈士证明书、抚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台胞子女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都可以加5分。
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则取决于他们所报考的院校类型。
云南
烈士子女,加2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5分。
云南省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加10分,高中阶段学籍或实际就读不在户籍所在县区高中的考生(含内地民族班等)加5分。
云南省的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加5分。
这些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涵盖了多种加分类型,包括对先进对象和竞赛优胜对象的鼓励性加分、对特定身份考生的补偿性加分以及针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等。具体的加分分值和条件因省份而异,建议查阅各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高考加分政策以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