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考加分怎么用
河北高考加分政策的使用规则如下:
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分:
这些考生增加10分。
烈士子女加分:
烈士子女增加20分。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增加10分。
退役军人加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
农村独生子女加分:
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河北省高校省内招生。
加分使用规则
同时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
投档时,报考河北省外院校的使用国家加分最高一项。
投档时,报考河北省院校的使用国家加分与省内加分最高一项。
注意事项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加分项目的适用范围:全国性加分项目适用于所有高校的招生录取,地方性加分项目仅适用于考生所在省的省属高校的招生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建议
提前申请: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流程要求进行加分申请,并通过审核和公示。
关注招生章程:由于有些院校不承认或部分承认加分政策,建议用加分后成绩报志愿的考生要关注目标院校的招生章程。
了解政策细节:考生和家长应详细了解各项加分政策的具体适用条件和限制,确保加分政策能够正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