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高考成绩如何算
高考成绩的计算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统一考试科目成绩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门满分为150分,原始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总分45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
包括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原始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
包括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按等级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等级赋分
再选科目的等级赋分是根据考生原始分数在全省考生中的排名情况,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赋分,赋分后的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
转换后赋分成绩满分为100分,赋分起点为30分。
加分
考生在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特长可能会获得加分,最高可加20分。
总成绩计算
高考总成绩 = 统一高考科目成绩(450分)+ 选考科目成绩(300分,其中物理或历史100分,再选科目按等级赋分200分)。
综上所述,高考成绩的计算方法是将统一考试科目和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相加,再加上等级赋分和加分项,最终得出考生的总成绩。具体的等级划分和赋分规则可能因省份而异,但大致原则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