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考改革如何计分
广西高考改革后的计分方式如下:
全国统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总分450分。这三门科目的成绩以原始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
物理、历史每门满分100分,总分200分。这两门科目的成绩以原始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每门满分100分,总分200分。这四门科目的成绩不再采用原始试卷得分,而是实行标准的等级赋分制度。
等级赋分制度
每科原始分数满分为100分,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所占据的考生人数分别是15%、35%、35%、13%和2%,对应的分数区间分别为100~86、85~71、70~56、55~41和40~30分。
赋分采用1分一段的等比例转化赋分方式,将原始成绩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分数区间。
赋分计算公式为:R = (A - T) / (T - a),其中R是原始分数与赋分区间最大值之差,T是转换后的分数,a是赋分区间的最小值。
成绩转换时以30分作为赋分起点,满分为100分。转换后的分数按“四舍五入”处理,以整数形式呈现。
综上所述,广西高考改革后的计分方式为全国统考科目和选择性考试科目相结合,其中选择性考试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度,最终总成绩满分为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