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排遣手续有哪些
大学毕业生在离校前需要办理的排遣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就业协议书
确定就业意向后,到学院领取就业协议书四联单。一人一份,登记协议编码,签订后不得毁约。
毕业证书
在各院系领取毕业证书。
报到证
在各院系领取报到证。
档案迁移
办理档案从学校迁移到就业单位的手续。
户口迁移
如有需要,办理户口从学校迁移到居住地的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将党组织和团组织关系从学校转移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
离校程序单
完成上述手续后,领取离校程序单,作为离校的证明。
其他派遣情况
升学:被录取并愿意升学的毕业生,不再办理《就业报到证》,需办理调档、户口迁移和报到手续。
回生源地报到:凭《暂缓就业协议书》直接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毕业生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有关派遣手续,过期将档案寄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改派手续(适用于一次派遣后需要变更的情况):
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带编号)。
单位盖章及可能需要的学校盖章。
院部盖章。
将盖章后的协议书交单位一份,自己留一份,连同旧的报到证一起交回院部。
建议毕业生在办理派遣手续前,详细阅读所在学院或学校提供的具体指南,因为不同院校可能会有细微差别。同时,注意办理派遣手续的时间节点和相关材料要求,以确保顺利离校并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