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三理科分数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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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三理科生的高考总分数是由 语文、数学、英语和理综四科成绩组成,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语文、数学、英语:

每科满分为150分,三科总分共计450分。

理综:

包含物理、化学、生物三科,每科满分为100分,三科总分共计300分。

将以上各科成绩相加,即为理科生的高考总成绩:

[

text{总成绩} = text{语文成绩} + text{数学成绩} + text{英语成绩} + text{理综成绩}

]

[

text{总成绩} = 150 + 150 + 150 + 300 = 750 text{分}

]

因此,广西高三理科生的高考总分数为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