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怎么录取新高考
湖南省自2021年开始实行新高考改革,新高考录取规则如下:
考试科目
“3+3+2”模式:
文科生:3门文综科目(语文、历史、地理)、3门文化课目(语文、数学、外语)和2门选考科目(思想政治、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化学中的任意两门)。
理科生:3门理综科目(物理、化学、生物)、3门文化课目(语文、数学、外语)和2门选考科目(思想政治、化学、生物、物理、历史、地理中的任意两门)。
招生计划和分配比例
普通类:招生计划比例不超过90%,艺术类最高不超过10%。
录取批次
普通类分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4个批次。
录取模式
“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志愿填报与投档以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作为基本单位,每个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投档录取按专业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占据高考总分的30%,包括综合素质论文、实践成果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录取规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
普通类中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
对于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实行分步投档录取办法,第一步对填在第1顺序位非平行组中的院校投档录取,第二步对填报了非平行组中的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将其剩余志愿和只填报了平行组志愿的考生合在一起,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录取。
其他注意事项
选考科目成绩:选考科目成绩将占据高考总分的70%,每个学科的成绩将按照学生的等第得分计算。
等级赋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赋分,首选科目相同的考生,可以在四门科目中选择不同选考科目计入高考成绩。
这些规则确保了湖南省新高考录取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既考虑了学生的学术成绩,也兼顾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兴趣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