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4年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已公布,以下为相关内容,从招生章程,以供参考:
在省(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根据一般类别(艺术/历史、科学/物理),艺术(包括美术、广播电视导演、书法、播音主持(含粤语)等统考及校际联考、艺术院校考试类别)单独指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文科统一考试专业评分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规则发布后,在候选人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贯彻“专业志愿者至上”的原则,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总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提交总分相同的文件,按考生排名录取。当候选人排名相同时,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未排名的省(自治区)、各直辖市)同点办理办法以相应招生省份相关工作规定为准。
(二)艺术院校考试专业招生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规定、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部门相关政策法规,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出具相应的《专业检测证书》。针对已取得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及格证书的考生,通过思想政治考试、通过体检、当文化成果达到各省规定的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时,录取基于艺术学校考试的专业意愿和专业表现;当艺术院校考试的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素养高者优先;当文化分数相同时,文化分数高者优先(不分文理)。要求通过相应省统考成绩的省份,可报考高校相应专业学校考试,文化课成绩须符合省(自治区)要求、市)控制线,以及相应的省考成绩合格。从你的第一选择开始,计划未完成时,认可省、省统考相关或相近分科成绩及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校考及格成绩,此时,录取将根据文化课程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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