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职业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四平职业大学2024年招生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年度我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四平职业大学
等级:专家
学校类型:公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四条四平职业大学山门校区: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山门镇大洼村立山路5117号
四平职业大学四路校区: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北市场街道广兴茂社区四景南街376号
四平职业大学屏东校区: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平南街道凤光社区平东中路9号
四平职业大学北河校区: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北沟街道北河社区北河西路669号
第二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教学内容,通过考试,有资格毕业,职业毕业生来自四平职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等职业)文凭。
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征收标准
高铁客运服务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教学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厅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空姐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500元;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55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5500元;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3500元;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500元;
大数据和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350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5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教学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厅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500元;
现代文秘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3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37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700元;
那个工程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位学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厅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4100元/人/学年;
数字设计与制造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教学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厅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4100元/人/学年;
新能源装备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4100元/人/学年;
机电一体化专业学费标准为4100元/人/学年;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4100元/人/学年;
电的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41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4100元/人/学年;
汽车制造及检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4100元/人/学年;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42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4200元/人/学年;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7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4100元/人/学年;
现代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500元;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
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厅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厅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教学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厅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位学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厅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教学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厅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教学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厅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教学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厅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教学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厅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婴幼儿护理服务与管理类专业学费标准为4300元/人/学年;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4300元;
音乐表演专业学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学费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厅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表演艺术专业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7000元;
播音主持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
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5100元/生/学年;
室内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年5100元;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第七条 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包括国家奖学金在内的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拨款、国家学生贷款、国家对服兵役高等教育学生的教育援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勤工俭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还,我校办学经费还设立学校困难补助、新生入学补助计划(外省旅费补助、学习用品补助)、学费减免等。
第八条 大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提出申请、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到原籍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住宿及生活费等。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无力筹集学费和住宿费,注册时可用,通过学校开办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考学校,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适当措施支持。
第五章录取须知
第九条 外语专业培训要求
各专业统考不限外语
第十条 招生男女生比例要求
男女各行各业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要求
行政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一)普通班
1个、文件比例:文件比例,按顺序自愿提交批次,学校查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原则上变速比应控制在105%以内。例如,原产地省份对备案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比例执行。
2个、注意加分:享受政策加分或减分的考生,按省(市)、区)入学考试机构规定档案,按专业录取分数排序,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3个、志愿服务:同一院校自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专业之间没有等级差异。具有相同同等分数的候选人,按学科顺序和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艺术与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顺序,学科成绩高者优先;科学与数学、外语、综合的、语言有序,学科成绩高者优先。
4个、专业义工:提交文件的考生未被其申请的专业录取,专业调整的考生,高分转低分转专业未满注册且符合专业培养要求;提交文件的考生未被其申请的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 艺术
1个、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省级专业考试证书,省考艺术类专业,认可的省考成绩,不再组织学校考试。无省考艺术类专业承认其他学校考试成绩。
2个、学校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办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准,综合成绩按照“60%文化课成绩+100%专业课成绩”计算,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分到低分,当总分相同时,文化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3个、其他录取原则同普通录取。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spvu.教育.cn/
邮寄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立山路5117号
联系电话:0434-3304766
联络人:沙咏春尹卓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解释,本宪章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部门和生源地招生部门的政策执行。